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以及债务的承担等等,而有的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后又不按照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协议离婚因为它的快捷方便,成本低,冲突相对较少,成为了许多欲冲出围城的人们的首选。但人们在看到其积极的一面时,往往忽视了其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旦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消极履行协议该如何处理,目前大部分人有个误解,以为手中握有离婚协议,就一切万事大吉了,却不知离婚协议只是对当事人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但却没有如判决书、调解书、公证书等具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效力。离婚协议要取得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离婚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的确认,来获得法院强制执行效力,从而使自己的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
  一、财产权的转移
  常见的如房产、车辆不过户,存款不支付、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不转交。如果您在离婚协议中涉及了房产、车辆及贷款按揭等的过户问题,协议生效后,对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方式来履行,您自己又无法办理。您可以依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协助办理,如对方仍不支持,法院可以直接向相关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有了法院的通知书,您就可以轻易地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对于存款、股票等,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的分配方式履行,您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协议的效力。但要注意的是,您应对相关信息在起诉前有个清楚了解,如存款、股票的开户行、开户名称、金额、账号、开户公司、个人账户等,以方便执行。如果协议中有这些信息那是最好。在执行阶段,如果您能准确提供这些信息,判决生效后,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单位出具协助执行函,冻结账户,强制划转。至于其他财产,程序基本相同。值得一提的是,涉及股权转让的,要及时让公司办理股东登记。
  二、扶养费的支付
  协议离婚后,负有支付扶养费的一方突然不再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向对方支付扶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请求变更扶养费的数额,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单位或公司的,可以请求协助履行,直接从工资中按月扣除。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如果一方拖欠或拒付扶养费时,另一方要及时催讨(最好要以书面形式),或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
  三、探视权的行使
  有些人在离婚协议中对探视权未作清楚约定,或虽有约定但对方事后因对另一方的不满或在履行过程产生新的纠纷,导致一方不再让另一方探视或不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探视。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一方会以各种理由来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让另一方很无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双方首先要友好协商,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起诉到法院,如果协议有约定,直接按协约起诉,如果无约定,则在诉状中提出自己的请求。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对方仍不配合,则可请求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的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对方产生压力,从而配合您行使探视的权利。但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视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四、经济补偿或者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对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赔偿,同时如果一方有遗弃、虐待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在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的,另一方拒不履行,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支持。但要注意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放弃该主张的,日后再提出,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同,那么相应的处理也就不一样,如果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是不转移财产的话,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协助办理。关于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
      两年自动离婚手续要怎么办?1、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不是夫妻;2、离婚登记手续:(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抚养义务要承担吗? 监护人不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只有父母因为血缘的关系,需要承担抚养的义务。监护人,是对和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人供养的人。监护人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复婚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
      还没结婚证退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是很多的,其中常见的主要就是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上面,然而光是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纠纷,因此我国最高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下文中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还有孩子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一、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资格本质上属于一种民事身份权,与自身财产权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决定了该成员能否参与分配本村集体财产利益...


·一、超生后怎样逃避社会抚养费?
      一、超生后怎样逃避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由法规所规定的,不能逃避。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
      离婚问题一直以来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在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导致离婚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问题的详细规定,来保障问题顺利解决,那离婚诉讼程序抚养费问题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法律基本规定 《中...


·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
      精神病人一般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他们在表达自己意思方面都存在瑕疵,因此很多事情即使做了也是无效的。这说来,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对于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根本不具备以自己的...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什么罪 拐骗未成年少女构成拐骗儿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