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一、贿赂中间人截贿怎样定罪?
  
  贿赂中间人截贿定罪方法有以下四种:
  
  (1)受托人(“截贿”者)收到委托人用于行贿的财物后至实施行贿前,该财物尚未成为贿赂款(犯罪工具性财物),可以成为诈骗罪或者侵占罪的对象。
  
  (2)委托人将财物给予受托人不属于不法给付,也没有处分给受托人,而是委托转付。没有实施行贿的情况下,委托人有权要求归还。
  
  (3)“截贿”行为是否需要刑法作单独评价,不能一概而论,视受托者有无实施行贿行为而定:将全部款项用于行贿后有“截贿”行为的,不需要单独评价。反之,没有实施行贿或者只将部分款项用于行贿的,则应当单独评价。
  
  (4)“截贿”行为是取财的手段,既可能构成诈骗罪,也可能成立侵占罪,在单位行贿的情况下,受托人甚至不排除贪污罪的可能。
  
  二、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上规定有贪污罪和受贿罪,两者的量刑标准是一样的。那么,按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贪污罪、受贿罪量刑标准总结如下: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对多次贪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受贿数额处罚。
  
  5、犯贪污罪、受贿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2项、第3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6、犯贪污罪、受贿罪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有第3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7、犯罪分子贪污、受贿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8、索贿的从重处罚。
  
  不管是贿赂国家机关职员,还是商业贿赂行为都是违法的。若该贿赂案件之中还有中间人,在转交贿赂过程之中若是非法占有,此时会构成截贿。此两种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具体的刑事处罚,需要根据贿赂、截贿的具体金额来确定。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
      拘役是不是拘留所里进行服刑?拘役不是在拘留所里面服刑;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


·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属于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而只有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那么之后也才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情况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现在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具体的量刑幅度不同。那么浙江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1. 构成敲诈勒...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一、行贿罪入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侵占罪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侵占罪
      侵占罪如何认定(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有权利人的请求行为即不能认...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2023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哪些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来讲,也是会存在未遂、既遂状态的。在不同的状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作出认定。那到底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


·中国刑法绑架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绑架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中国刑法绑架罪既遂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有哪些惩罚?《刑法》第415条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而予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