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共有产权房能买卖吗?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但需先满足条件才可进行买卖,一般来说,按照国家的规定:当共有产权房满5年后,才可上市买卖。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就是指政府与购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产权,然后整个房子的使用权政府会暂时让与给自住的购房者。1、购买共有产权房不满5年的若是购买不满5年的,按国家规定是不允许转让房屋份额的。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2、购买共有产权房满5年的若是购买满5年的,可向原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请,代持机构优先购买,在这里有两个选择: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的话,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的话,那么购房者就要发布转让信息。在购房者发布共有产权房转让信息处,也有两个选择:一是若购房者是单独转让产权份额的话,那么转让的对象一定要是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的家庭,且转让对象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二是若购房者和代持机构共同转让产权的,那么就必须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家庭转让房屋。二、共有产权房怎么过户?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需要的手续主要有: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二手房产权过户的条件 (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


·购买二手房产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购买二手房产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1、在买房前要仔细查清房屋自然状况和权属情况。买房人在看房的时候,要查看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原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时验明身份证、户口簿,以确认卖房人就是产权证书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代人卖房的,必须有房主本人的授权委托书,最好经公证...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房产合作常发生于夫妻、子女等合作买卖房产的关系,对于婚姻、遗产等财产分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份正规的房产合作协议能有效的保护一段婚姻关系、亲属关系。那么,关于房产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内容如何写的正式,您有多少了解呢?不妨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以下模板。 ...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名还能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对于婚姻存续...


·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有的男女是在结婚之后才一起共同买房的,而这种情况下理所当然的应该登记在双方的名下。但现实中,可能出于避税的考虑,有可能只是将房产登记在了一方名下。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1、婚...


·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
      即使是男女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也并不一定在结婚的时候就完全取得了所有权。毕竟现在房价很高,大都数家庭都是选择按揭买房的。也就出现了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情况,那一般婚前购买房子离婚房子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婚前房产离婚归谁?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关于这个问题根据婚前...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 进行房屋的转让其实多数都是指就房屋进行买卖,此时除了要求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书外,还要实际完成了房屋的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还办理了公证,那房屋转让办理公证是必须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
      按揭房加名银行会办理吗按揭房在还完按揭之后才可以办理加明。1.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2.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二...


·房子的产权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目前房产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房子的产权问题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目前房产的价值是非常高的,除了房子的增值空间以外,有些人将自己空闲的房产对外进行出租,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由于我国目前的租房群体是非常庞大的,所以为了尽量的避免房东和租客之间产生租房纠纷,我们以上犹为例,帮助您介绍一下上犹房屋出租需要注意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可以涨房租? 买卖不破租赁是不可以涨房租的,《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


·一般离婚时产权房该怎么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也有不少离婚夫妻往往因此产生纠纷,甚至还出现了闹上法院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离婚财产中房产的分割基本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一般离婚时产权房该怎么分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的房屋如何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