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假释期限满后发现漏罪成立累犯吗?假释期满发现新罪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二、累犯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即采取必须从重处罚的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二)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有学者认为是“应以不构成累犯的初犯或其它犯罪人为从重处罚的参照标准。具体而言,就是当累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与某一不构成累犯者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应比照对不构成累犯者应判处的刑罚再予以从重处罚。”这种看法值得研究。因为犯罪人不同,所犯之罪的具体情况不同,这种与其他犯罪人进行的横向比较下,不可能真正做到公平。(三)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像假释期满发现漏罪,和新罪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发现新罪说明当事人是在服刑期满以后又继续肆无忌惮的违反法律规定,而且鉴于假时期已经满了,这种时候就按照正常的侦办流程来处理就行了。而漏罪法院会按照数罪并罚来判处该犯罪分子。
  
  
  


·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和认罪服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和认罪服法的区别是什么 认罪伏法是罪犯承认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惩处。区别:1、意识:服法是主观上承认、接受法律的裁决,伏法是不论主观是否情愿,都被动地承受法律裁决。2、使用场景:服法通常使用在犯罪人态度,比如:交待犯罪事实、积极劳动改造等,伏法通常用在判处...


·对他人非法拘禁会判刑吗
      一、对他人非法拘禁会判刑吗 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那么才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这属于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实践中,很多人都比较关注聚众斗殴罪的量刑,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 一、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条文是怎样的
      在我国,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我国公民是有义务帮助执法机关作证的。与此同时,对于作证的人员,其实我国执法局管也会对其进行保护。这主要是因为在司法建设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人妨碍证人作证的行为,这其中,也不乏辩护人。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条文是怎样的? 一、辩护人...


·醉驾是否要减刑
      醉驾是否要减刑,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情况,以及定罪情况而定,依照规定,醉驾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为了避免国家公务人员四分被罚没的公民财产,我国法律特规定了四分罚没财物罪。可是,很多人对相关罪行的具体内涵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分罚没财物罪判刑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私分罚没财物罪概念: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


·一、福建省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福建省醉驾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照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赔偿: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


·同时漏罪又犯新罪如何进行处罚?
      一、同时漏罪又犯新罪如何进行处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罪犯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既有漏罪又犯新罪的情况应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对此人们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先对漏罪作出判决,把所判的刑罚与前罪判决的刑罚实行并罚,决定执...


·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调整有哪些?
      随着二胎政策的实施,新一代未成年人人口基数不断增长,相对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率也在逐年增长,未成年人的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在我国甚至全球日益突出。对此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这一块也有了新的调整。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有哪些新的调整吧。 新刑诉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