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解析】根据本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所在单位以及基层组织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是指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如报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纪守法的情况等。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是指遵守公安机关向其宣布的有关会客的要求和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二、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的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要知道,缓刑是一项执行刑罚的方法,而不是刑罚的种类。而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此外,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盗窃罪的入刑金额要达到多少
      一、盗窃罪的入刑金额要达到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根...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检察院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


·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考验期后漏罪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的,则不再撤销假释,只能对该罪在考虑追诉时效的前提下进行单独处理。 1、假释期间发现漏罪怎么判 关于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假释考...


·最高院贩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贩毒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贩毒的,不论涉及多少,都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贩毒罪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


·诈骗罪未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在现代的社会中,也十分常见,很多人因为被诈骗而损失了大量的金钱,有些人甚至受到了精神伤害,对于诈骗罪,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诈骗罪未遂,未遂在很多犯罪中都有,就是主观目的存在,但是没有形成犯罪行为,那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诈骗罪未遂的认定?...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一、失火罪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 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
      办案时警察有权拘留多久无理由或违法嫌疑,公民不受任何拘留!有违法嫌疑的可以进行12小时盘问,有处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可以继续盘问至24小时,嫌疑人不说明真实身份的、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当场抓获的、被指认杀人、放火、投毒、强奸的可以延长盘问至48小时。(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


·诈骗15万可以判缓刑吗
      诈骗15万不能判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诈骗15万属于数额巨大,不满足缓刑条件。《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一、判决未生效羁押的时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后,是不受羁押期限限制的,法院作出判决后先行羁押的时间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


·2023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缓刑犯是暂缓执行原判刑期,暂不执行原判刑罚不是一缓了之,还有一个考验的问题,即依法为缓刑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并在该考验期内为其设定了一定的法定义务。关于缓刑犯的考验期。有期徒刑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拘役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


·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回避适用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审判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 “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