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3、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4、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请办理过户手续。5、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咱们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咱们还需要做房屋的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6、缴纳完税费之后,咱们就可以再次来到房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房屋在办理过户时,应征得其他继承人员的同意,放弃后才能够办理过户。也可以补偿其他继承人,没有同意的无法办理房屋的过户。还应递交房屋的评估报告,按照评估的价值缴纳房屋的税费和过户费用,正常的办理房屋的过户。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时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活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就需要对转让双方进行约束,在房屋转让合同中需要落实比较的事项以此来保障房屋转让的顺利进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比较好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


·一、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否会受到影响? 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会受到影响的,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是很难证明房子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公证处自然不会公证财产权属存疑的遗嘱。《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屋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后,后面因为客观原因发生改变,自己可能不能继续居住,但此时租房期限又没有到期,因此就想到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中公房财产分割规定是将这样的一种使用的权利,进行一个分割,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二、离婚时公房...


·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一、房屋买卖协议 未过户是否有效?
      一、房屋买卖协议 未过户是否有效?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


·房屋押金收条范本
      房屋押金收条范本 一、收条范本 房租收据 今收到 支付的地址为 的房子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费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收款日期:  房东: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押金收据 甲方(收款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今收到乙方人民币 作为租房押金,...


·民法典对房产的分割都是公平公正的
      民法典对房产的分割都是公平公正的,基本分割的就是谁出的钱,房子归谁,谁出的钱多,谁的房产所占的比重就多。作为一个单身狗,想到要结婚,还是要现实一点,房产这种东西还是要分清楚的,不过也不用怕,是自己的,总归是自己的。现代的男男女女,结婚的速度快,离婚的速度也不遑多让,对一般的人来说...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价款、产权、交易双方的权益等多方面问题,这些条款的实现必须要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该采取怎样的救济措施呢?下文我们将为您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 (一)出卖人返还房...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阜阳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一、阜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