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么?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见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见证人的要求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非利害关系人;
  
  3、出于自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写作内容和方法是什么?
  
  1、首部
  
  (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2、正文
  
  (1)分产的原因。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3、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分单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家庭财产同夫妻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
  
  2、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后者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
  
  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
  
  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是有条件限制的,对家庭共同的财产分割是需要所有的共同的成员都同意然后协商一致达成一致,并且我们国家对于这类型的财产分割还是要求有见证人在现场见证,要求必须要无利害关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见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女就是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生的子女,在《婚姻法》中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地位。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解除同居关系,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中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婚之诉中,...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女方是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放弃之后抚养权归男方。(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


·一、离婚彩礼钱能当作婚后财产?
      一、离婚彩礼钱能当作婚后财产?离婚彩礼钱原则上不能当作婚后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


·二元制夫妻财产制度是指什么?
      二元制夫妻财产制度是指什么?二元制夫妻财产制度指的是夫妻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并行的夫妻财产制度结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


·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离婚协议签字后是否能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要求必须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不会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当事人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了离婚协议能反悔吗 1、要想了解签了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了解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 一般民事合同自双方...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
      因为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涉及到子女日后成长的生活和教育水平,因此被广泛关注。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孩子归男方抚养费怎么算?而具体的给付方式又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具体介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
      法律对于一般公民的婚姻有一定的规定,如果是离婚也是一样,例如什么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该如何分配,孩子归谁抚养问题等等。法律对于军人有特殊的规定,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所以需要在婚姻上给予保护。那么关于军人离婚案件的规定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法律上来讲和婚生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问题上也是以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根据孩子的年龄又有一些不同,下面成都离婚律师来给您做一个梳理。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 对于孩子还未...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