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二、四川省强奸罪在哪些情形下从重处罚?四川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对同一妇女强奸多次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或者对同一幼女实施奸淫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50%以下;轮奸多次的,增加基准刑的60%以下;(2)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关系实施强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不要求采取强制手段实施。对于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任何其他强制手段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明知”被害人为幼女,毫无疑问,都要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
  
  
  


·聚众斗殴罪法律规定有哪些
      聚众斗殴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法律对此也是做了明文的规定的,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对此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连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都一无所知,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聚众斗殴罪的法律规定,供您阅读。 一、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致人伤残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非法组织或强迫他...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往往也给网络诈骗有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其中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那就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以下相关...


·刑事强制措施期限是多久?
      我国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与民事强制措施其实是不一样的,其中《刑事诉讼法》里面对具体的强制措施种类、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就包括了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不同种类的强制措施自然对应的期限不同。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刑事强制措施期限是多久吧。一、刑事强制措施期限是...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吗
      一、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去看守所送东西吗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看守所不能主动送东西,如...


·最新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23
      虽然在《刑法》中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因此就导致了在不同的地方盗窃的数额不同,最终处理结果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对盗窃罪的量刑幅度规定不同,下文中我们带来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2017,帮助你了解河南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 ...


·轻微伤害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说到量刑标准一般是在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下,如果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么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自然也就不存在轻微伤害量刑标准的问题。而此时构成犯罪最低要求造成了轻伤的损害,那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怎么处罚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轻微...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涉嫌拐卖儿童判什么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


·刑事诉讼谁能申请回避的人是谁
      刑事诉讼谁能申请回避的人是谁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 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在量刑方面,苏州市规定,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