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23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一、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怎么判决的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3、听器听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b)、双耳外耳道闭锁。
  
  轻伤二级
  
  a)、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b)、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
  
  c)、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d)、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
  
  e)、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
  
  4、视器视力损伤
  
  轻伤一级
  
  a)、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b)、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c)、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d)、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轻伤二级
  
  a)、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
  
  c)、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
  
  d)、斜视;复视。
  
  e)、睑球粘连。
  
  f)、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
  
  g)、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
  
  受害人员一旦受到伤害时,应到当地指定的人身伤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时,我国的鉴定机构按照我国的鉴定标准执行。如受害者对鉴定标准有异议的,应提出行政复议,要求鉴定部门重新鉴定受害人员的人身伤害。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


·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
      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吗?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假想防卫不限于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的情形,还包括正当防卫过程中的防卫打击错误。假想防卫的法律性质取决事实认识错误,因此其罪责形式应按事实错误处理,且应按抽象的事实认识错原理的确定。二、为什么假想防卫成立过失犯罪?(1)不法侵...


·被判拘役缓刑能外出吗?
      被判拘役缓刑能外出吗?缓刑人员是可以出门的,但是有一定限制,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居住的县和市区,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


·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无期徒刑也是属于假释的适用对象之一的,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假释的其他条件之后,才有可能最终被假释。而假释一般都有考验期的,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


·怎么对使用伪造信用卡罪量刑处罚
      如今什么东西都有伪造的可能,也就是我们说的山寨货。但其中要是使用一些伪造的东西,可能就会构成犯罪,如使用伪造信用卡罪。那实践中适用伪造信用卡罪是否构成诈骗罪吗?如果构成的话,这个时候使用伪造信用卡罪量刑又是怎样的?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诈骗罪吗...


·单位盗窃什么情况下成立盗窃罪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的一般是自然人,并且还要是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行。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些时候实施的盗窃行为可以说是以单位意志进行的,此时单位盗窃在什么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盗窃什么情况下成立盗...


·盗窃罪与抢劫罪如何量刑
      之前,我们为您整理了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不同之处,而他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其实就在于量刑标准上面。那么盗窃罪与抢劫罪分别是如何量刑处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如何量刑处罚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


·常见刑事罪名的量刑起点的确定是什么?
      中国古语“无规矩不成方圆”,发展到今天,人们生产生活方面也都是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了保障社会攻攻攻秩序稳定,人们安居乐业,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一旦违法乱纪,就会收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常见刑事罪名的量刑起点的确定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


·公民对他人进行绑架是什么罪?
      公民对他人进行绑架是什么罪? 一、公民对他人进行绑架是什么罪? 公民对他人进行绑架就是属于绑架罪;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


·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拘留条件有哪些?
      如今,部分不法分子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企图骗取他人财产,以作自己之不劳而获之用,实施诈骗罪,受害者从不谙世事的学生,到社会经验丰富的商人,均有分布,诈骗罪作为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财产造成严重侵害,其危害程度可见一斑,今天我们就向您介绍,在司法实践中,...


·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
      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原告,除了要求法院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外,还会对发生的财产损失等主张民事赔偿。这时,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一来,法院会一并审理,节约了办案时间。那么刑事中个人可以担任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吗?下面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