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法律如何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活跃,大量的企业的兴办,优胜劣汰,竞争激烈,企业破产也是常有的事,其实,企业破产也是一种资源的优化配置。那么,在生活中,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下面就跟着我们来解决这一问题。
  
  一、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企业破产
  
  1、概念: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2、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这里所说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3、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破产法第2条规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这其中不仅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同时包括承担有限责任的其他所有制的企业法人。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破产法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再区分是否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其中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此外,破产法附则中对于国有企业破产、金融机构破产和非法人组织破产还有特别规定。
  
  4、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按照现行法律,它也是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其特点是:
  
  (1)它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状态。
  
  (2)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状态。作为破产原因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合的。目前,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通例,是采用单一规定,即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唯一原因。
  
  而破产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复合规定和单一规定并存的方式。
  
  (1)复合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单一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此外,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这些也属于单一规定。
  
  三、申请企业破产的材料提交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除此之外,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职工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吗?答案是否定的,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今天我们在文中也为您详细的介绍了谁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企业破产的具体内容以及最重要的申请企业破产需准备哪些材料,希望我们的介绍可以带给您帮助。因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所以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向“”寻求专业帮助。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如何发放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 企业如果面临倒闭,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企业就会进入清算流程,对企业内部的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专业为企业服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司,这些公司专门从事破产清算的业务。那么,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拍卖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一、有限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申请破产,公司破产的问题有很多,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公司破产?其中关于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公司破产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指的...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 《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2条则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都有哪些方面 需要注意的破产清算的问题 (一)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


·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还要经过法定的流程才可以。那么破产申请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而破产申请流程又是怎么操作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申请破产,首先要提出申请,作为债务人的企业,首先要向上...


·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公司进行清算时,对于公司的工程物资可以进行出售,折现所得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的由股东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破产资产清算比例与顺序 一、破产资产清偿比例与顺序 (一)请求权的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