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十年已上的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辞退员工需要按情况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若企业无故辞退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此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或者赔偿金,还是要看实际公司是因为什么原因辞退员工。在一些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补偿或赔偿。但是有些情况下却需要支付,实际也要根据情况,才能确定是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辞退员工的理由总是千奇百怪,而对于那种工龄比较长的老员工,这个时候可能就会觉得自己的青春都奉献给了单位,凭什么单位说辞退就辞退。于是,就萌生了想要单位补偿或者赔偿的想法。实际,也需要看具体辞退的情况,才能确定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员工补偿或者赔偿。
  
  
  


·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者在平日的上班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加班的情况,我国《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的。那么计件工资加班费怎么算呢?是不是和平常劳动者一样计发加班工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


·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后工厂不认可...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内容?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经验不足的求职者应警惕: 1、口头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职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用人单位种种“许诺”。...


·劳务承揽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不是,承揽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为: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这就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如果构成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者实际的相关。所受的伤以及其所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和一些周边治疗费用来进行确定。具体没有任何相关的实际标准,只规定需要将受害者所治疗的费用以及交通食宿费进行补偿。 (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一、职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


·楚姚高速路征地补偿工作程序是什么
      楚姚高速路征地补偿工作程序是什么 在全世界的任何国家,当然也包括我国,对于本国市内的高速公路的发展是大力扶持的,这是由于高速公路的发展,不仅方便交通,还能够拉动国内经济的增长。因此,我们也在大力发展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的修建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拆迁房子的行为。那么,楚姚高速路征地补偿...


·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劳动合同的期限本身也是给员工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有些员工可能也会觉得当前的工作岗位没有太大的上升空间,所以也正好借着劳动合同到期为理由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这种意向。其实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辞职相对来说就更加好处理了,可是有些员工在这种情况下还比较关心合同到期后员...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标准不一,以广东地区为例,其赔偿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据此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
      一年后工伤还可以申请鉴定吗?超过一年的无法进行申请鉴定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实践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