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可以不继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务可以不继承吗
  
  一、债务可以不继承吗
  
  依据《民法典》债务可以不继承,但前提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放弃继承权,即放弃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的继承,自然不同继承债务。
  
  如果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则需承担按比例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债务不得影响预留的份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不得因债务清偿受到影响。
  
  二、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使用以下办法合法追回债款:
  
  1、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诉讼期内,可向债务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提起诉讼,要求追回债款。在债务人联系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法律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失踪。宣告期满后,债权人可以要求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清偿债务。
  
  3、委托律师非诉业务,或找专业催收公司。律师和专业的催收公司能为客户提供合法的催款方式,但费用较高。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政府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怎样的 一、政府债权债务的定义: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
      债权转让抗辩权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相关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转让抗辩的范围因《民法通则》未对抗辩作规定,《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也未明确规定抗辩的范围,仅规定了三大抗辩...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关系着债务人应该向谁履行债务的问题,但不会涉及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问题,不过这毕竟与债务人的利益相关。究竟债权人在转让债权的时候是否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样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
      离婚共同债务举证责任谁承担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务是...


·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怎么规定?具体条款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合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合同诈骗是一种特殊的与诈骗罪不同的诈骗行为。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有相关的刑法进行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具体条款是什么?今天我们对此专题进行资料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
      结婚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还?结婚夫妻个人债务应当是有夫妻当事人个人来进行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他人之间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在进行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被确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事由有哪些呢?我们怎么进行确定呢?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事由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规定,具有下...


·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上海的是农村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转账记录怎么办?借钱没有立借据的情况特别普遍,尤其是小额的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是否还可以起诉呢?当协商还钱无果后,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了,到法院去起诉对方。当然需要你能证明借款的事实。最基本的,转账的凭证、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能够证明你已经履行了出借的义务就赢了一半...


·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一、应付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