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一、关于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当自己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完成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因为他的存在对于土地的合法化有着极其严重的影响,从而对房屋产权利益的有着不利的作用,因此办理这类证件刻不容缓。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三十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三十年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公司股东依法把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就是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股权转让在公司收购、重组、投资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税收问题。那么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今我们就为您讲一讲关于股权税收问题,请您往下阅读。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观点...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农民到城市打工生活,导致农村的空置房屋数量越来越多。农民不再居住的话,可以将房屋卖给同村的居民,那么,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转让手续是怎样的?在农村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证的转让,需要双方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
      租赁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能不能取得所有权?房屋是土地的附属物,租地是你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你买下该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权,土地上所盖的房子才属于你个人所有,才能办理产权登记及产权证.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2023是怎么规定的
      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经济现在已经处于一各高质量、稳步增长的状态,所以各省市的旧城改造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并且在拆迁改造的过程中,其实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对公民的拆迁补助款,现在各省拆迁补助款基本都是公开的。我们就以驻马店市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怎么办?欠钱不还不在一个地区的可以先想办法和债务人沟通,协商不成的需要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临时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的概念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


·我国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我国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土地是一个国家的国有资产,为了农业与城市建设的需要,国家将其所有权划分到各地,再由各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出售所有权,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地区发展。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临着被征地的状况,农民会根据被征地的多少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那么征地补偿款由谁...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漕河镇(包括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 补偿标准:耕地:39200元/亩;菜地:43120元/亩;果园:43120元/亩;茶园:43120元/亩;精养鱼池:43120元/亩;林地:27440元/...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出
      土地出让金谁出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是要交契税(房屋评估价的2%-4%左右),不用再交维修基金了,买家还需要要交一个土地收益金。二、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什么(...


·我国白水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我国白水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问题一直都是政府与公民之间比较难以协调好的一个重大问题,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政府需要为了社会利益进行征地的时候,征地必然会涉及到征地补偿,这个环节容易产生矛盾,因为两者不能就这问题达成一致。那么,我国白水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