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在婚后进行财产约定,然后就约定的内容签订相应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这样对财产问题说明清楚,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夫妻之间进行的财产约定有怎样的效力呢?我们为您介绍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制的效力包括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两方面的内容。
  1、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内效力是指夫妻财产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夫妻约定财产的对外效力如何认定,应从债的原理来分析。如果约定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务人不能以债务人内部的约定来变更债的性质。同样,经法院判决、调解所确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事先并没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也仅是对债务人之间关于债务份额的确认,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不能变更夫妻共同之债的性质。为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适用上的优先效力。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就其适用上来看,约定财产制比法定财产制具有优先效力。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只有当夫妻未为约定时或约定无效或被撤销时,始得适用法定财产制。
  二、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形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约定是婚姻当事人通过一定方式将其意思表示出来,因而约定行为的形式具有明显的法律意义。《婚姻法》[2]
  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此可见,夫妻财产制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无效。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原因有如下三点:(1)夫妻财产约定涉及夫妻双方切身的经济利益,对夫妻双方婚后的生活及婚姻本身关系至大,应该慎重进行。(2)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存续期间相当长的约定,这种约定也可能会伴随夫妻终身,如果采用口头形式极易因事过境迁或者漫长岁月的经过产生记忆不准确而影响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引发争议。书面形式根据明显,证据清楚,可以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对预防争议有很大好处。(3)夫妻财产约定往往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不便于第三人查核确定。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约定夫妻财产制效力分为了对外效力与对内效力,通常只会在夫妻两人之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行为进行约束。而对外,则一般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
      如今,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我国法律为了解决离婚后,经济较为困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的弱势群体,制定了离婚法律救济制度。那么,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什么?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


·本人不回家能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申领人(补办人)户口本;(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一、 婚前协议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合法吗? 婚前协议中一方提出离婚要无条件赔偿是合法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建立在双方一致的基础上的。婚前协议是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


·一、打离婚官司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一、打离婚官司怎么转移自己的财产? 打离婚官司时,是不可以转移自己的财产的,私自转移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有过错方,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男女双方通过真实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书合法,通过办理离婚登记后正式生效。但是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效力的,村委会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其没有出具证明的效力,离婚的方...


·非婚生女子抚养权协议(最新版本)
      虽然法律不保护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要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分开,也是要对其抚养权作出处理,然后签订一份协议书。究竟这个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非...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 一、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如何区分? (一)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无此目的,其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 (二)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


·一方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同时也对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此时进行协议离婚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不过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是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检察院批捕后通知看守所当事人家属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看守所通知当事人家属吗?会通知家属,也会通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


·怎么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
      怎么样才能起诉离婚手续? 在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若协议离婚必须回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是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双方户口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等等。 (一)协议离婚手续 异地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