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其中,工伤医疗康复类待遇相关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但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其次,治疗工伤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最后,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3)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4)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配置辅助器具、享受生活护理费、延长停工留薪期、享受伤残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经程序,因此产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的负担问题,各省规定也不尽相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发生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工伤医疗费的内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
      现实生活中当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会要求赔偿。根据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主要是指:1.在移植过程中,因为医生或者是其他人员护理有治疗过失,导致了患者,死亡,器官损伤等等的损害。2.医疗事故可能是由于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对于患者没有及时进行救助,丧失了抢救的时机或者是组织的医生没有能力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有哪些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1、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缓刑期间住院医保是不可以 用的,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
      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您时常再说非法行医的问题,那么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是什么?这是很多人都不能表述清楚的,这方面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行为的表现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


·医患纠纷如何解决
      医患纠纷如何解决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纠纷往往被称为医患纠纷,近年来,医患关系不断升级,也导致了医患纠纷不断发生。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解决医患纠纷呢?具体有怎样的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按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了医疗损害的行为,作为患者和医院都...


·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非法行医需要什么证据 非法行医属于刑事犯罪,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多少钱? 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这样仅是简单的描述无法给计算的。一下简单介绍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额确定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同。...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
      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医疗事故是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双方发生纠纷后,患者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以便为后续的赔偿奠定基础。医疗纠纷的解放方式包括协商、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那么,医疗纠纷赔偿申请人都有谁?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医疗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