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刑会提前通知家属吗?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减刑会提前通知吗?
  
  监狱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
  
  服刑人员释放的时候,监狱不会提前揭短的。但服刑人员本人可以通过亲情电话或者信件等方法提前通知自己的家人的。
  
  监狱释放服刑人员,既不会提前也不会推迟。就是在当日放出去。一般正常情况是上午九点左右。但最迟不会超过下午下班的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节释放和安置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减刑后犯新罪怎么办?
  
  如果在减刑考核结束前犯新罪,把原减了的那部分刑期算上与新罪数罪并罚。
  
  如果在考核结束后但在原罪处罚结束后五年内犯新罪,新罪按累犯进行处罚,如果符合特殊累犯的不受五年限制。
  
  如果已过考核日期、不是累犯,就案情处罚。
  
  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犯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用的情况下发生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故此时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依刑法71条的规定,实行并罚。
  
  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再犯之罪的刑罚与减刑之前的刑罚合并处罚,则不仅违背刑法关于减刑适用实质性条件的规定,也会因错误地确定并罚的数罪关系而导致违反数罪并罚的规定。
  
  另一种情况是减刑之前再犯新罪的,即在减刑之后发现减刑之前有漏判的新罪的,由于这种情况下犯罪是在减刑适用之前的刑罚执行期间发生的,完全可能使人对减刑适用的根本性条件或实质性条件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减刑裁定的法律效力,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学者认为此种情况下首先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减刑裁定,其次将再犯之罪与原判决减刑之前的刑罚(即原判之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依刑法第7l条的规定实行并罚。
  
  
  
  
  三、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是怎样的?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将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作为减刑的实质条件,体现了刑法设立减刑制度的宗旨,即通过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成绩,激励其继续努力改造,逐步减少以至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受刑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否减少以至消除,重要的标志是其在刑罚执行期间是否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减刑实质条件的原因。
  
  (三)限度条件
  
  减刑必须要有一定的限度,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1、维护原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减刑是在肯定和承认原判刑罚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在行刑过程中根据受刑人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对刑罚所作的一种变更。因此,减刑不同于改判,它要维持原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否则有损于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2、报应因素。原判刑罚是根据犯罪事实及犯罪情节裁量的结果,体现了刑罚的报应性。只有刑罚执行一定的期限,这种刑罚的报应性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减刑的限度表明报应性对行刑活动的制约。
  
  3、威慑因素。刑罚的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的双重目的具有统一性,但在不同的刑事法律阶段有所侧重。在行刑阶段,应当重点考虑个别预防,注意根据受刑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消减而及时地调整刑罚。
  
  刑法明确规定了减刑的限度:
  
  1、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0年。
  
  适用减刑的程序刑法第79条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后刑期的计算
  
  1、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时,只要将应减去的刑期从原判刑期中减去即可。
  
  2、对于原判刑罚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为有期徒刑的,其刑期从裁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会写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债务离婚时双方怎样承担、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要有一定的规范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


·起诉离婚要本人办理吗,开庭本人能否缺席?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且多以女方为原告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双方办理离婚,可以以协议离婚的方式,也可以用诉讼离婚的方式。由于很多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不知道离婚手续如何办理,此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呢,也即起诉离婚要本人办理吗? 一、起诉离婚要本人办理吗? 委托...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 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一、快要离婚财产败光怎么办? 快要离婚财产败光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罪,可以法院起诉,转移财产无效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
      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 一、婚内跟人同居半年算不算重婚? 婚内跟人同居半年也不一定属于重婚,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您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


·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一、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少一本结婚证,是可以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


·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及相关事情协商达成一致,不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最终也是无法办理离婚证的。而在诉讼离婚中,其实也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那究竟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条件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由法官做出离...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结婚时女方索要结婚彩礼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男方又想要回彩礼,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签署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有的人认为要是自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同时又没有证据的话,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自己的案件,因此也就造成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没有起诉离婚。那一般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没有证据怎么办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