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第一继承人去世的遗产继承顺序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自己的父母或者配偶去世之后遗产继承是值得关心的问题,遗产继承理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很多人遇到第一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不知道遗产该如何分配,分配的原则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去世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产继承顺序
  1、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在继承开始时,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而是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较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优先权,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并无先后次序之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由法律以强行性规范形式表现,因而具有鲜明的法定性、强行性和限制性作用。只要客观运行的继承关系属于法定继承,则必须遵从这一顺序。本法在界定法定继承人顺序时,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1)因婚姻或血缘而形成的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2)婚姻家庭法规定的扶养权利义务的强度和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扶养效果的程度。?2、根据《 继承法 》第10条 、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性别和先后次序之分。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是养兄弟姐妹,都可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和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的关系成立而消除,不得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扶养的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的,仍可继承其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3、第 10条第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由此可见,本条所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在法律意义上形成排斥和补充关系,即第一顺序必然排斥第二顺序,而第二顺序在第一顺序发生全部空缺时进行补位。只要第一顺序中有一个继承人存在或享有并行使继承权,即对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产生全面排斥后果
  ,因而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能在三种情形下才产生补位效果,有权参加继承:  (1)第一顺序中无继承人;  (2)第一顺序中有继承人,但全部放弃继承;  (3)第一顺序中有继承人,但全部丧失了继承权。
    4、如果第二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的义务特别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可以依照本法第
  14条的规定取得适当部分遗产。但这不是实际继承权,而是对所尽义务的补偿。  遗产继承向来是必争的问题,在第一继承人去世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继承顺序和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在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提前准备好,我们可以咨询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便于能在在继承上获得有利先机。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能继承吗? 离婚后丈夫死亡遗产前妻不能继承,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遗产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离婚后死亡遗产继承问题。该人财产由其合法的妻子、父母和子女按不同比例继承。 遗产按照下...


·民法典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婚外情是当今社会中见多不怪的事情,有很多丈夫在外婚外情之后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发生,通常情况下我们都称这种为非婚生子,只是如果只是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并不构成重婚。那么《民法典》规定第三者生的孩子是否享有继承权呢?下面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什么是非婚生子 ? 1 、和...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一、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遗产的范围? 遗产的范围是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来处理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法定继承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继承法律效力最高?
      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哪种民法典律效力最高?在订立遗嘱形式中只有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大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法律对其效力的认定有不同的规定。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经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物权原始取得继承也是吗?
      物权原始取得继承也是吗? 一、物权原始取得继承也是吗? 物权取得方式: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物权 (1)劳动生产、孳息 (2)公法方式: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 (3)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
      抚恤金分配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抚恤金分配是不适用代位继承,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抚恤金根本就不属于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之内,既然不属于这个财产范围,那么自然是不能够发生继承的,这是由抚恤金性质决定的。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父母一方去世遗产如何分配?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一方去世,其子女以及未去世的配偶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父母双方均去世,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2、继承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果各...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一、夫妻婚前财产有没有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所以再婚夫妻对对方婚前的合法财产是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


·一、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必须公证吗?
      一、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必须公证吗?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不是必须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放弃对母亲遗产的继承,只需要在母亲过世后,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了,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