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为什么那么多农人对立农村土地确权?
  
  1、正反两边对乡村土地确权争辩的中心是什么?农地圈以为,对立农地土地确权和支撑乡村土地确权争议的焦点应该是:农人是否应当享有真实的农地转让权,说白了就是农人能够自在处理土地并借此取得获益。
  
  其实任何一项变革,都是由本钱的,关键是变革的获益者是谁,大都仍是少量,受损者是谁?多方能否达成共同!乡村土地确权仍然面对这样的境况。
  
  2、土地确权给农人带来的四大好处!一是有助于后期凭借市场的力气进行土地流通,增加人均播种面积,进步农业生产功率;
  
  二是安稳民心(承揽权不变),鼓舞农业生产者(经营权流通)进行长远性出资(有恒产这有恒心);
  
  三是通过执行农人财产权,通过有偿转让乡村土地,让更多农人有满足经济实力进城购房定居,加速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四是标准农地征迁补偿,在某些情况下下降强制征迁的发生率,起到安稳乡村的效果。
  
  3、对立乡村土地确权的三大理由!一是如果许多土地被卖,会产生为数不少的失地农人,会导致土地兼并和农人内部贫富两极分化,形成社会不安稳;
  
  二是土地确权会弱化乡村团体安排(村两委)的权利,不利于农地的定时(按人口)调整(今后村团体再调整根本就很难了);
  
  三是它可能会举高政府的征地本钱,影响国家的展开优势;四是它违反了许多农人的志愿,可能影响乡村社会安稳。
  
  4、哪两类人群对立乡村土地确权?农地圈了解到,对立乡村土地确权大约是两类人。
  
  第一类是乡村无地农人和少地农人(子女多,人口多但没有分地的农户),在他们看来,如果按现状进行农地确权,意味着自己要永久处于“无地”“缺地”的地步,这有失公正。农地圈同时了解到,这类农人朋友大多也支撑让农人享有更大的土地处置权特别是转让获益权,也期望进步自己在征地拆迁补偿洽谈中的话语权,
  
  说白了,这类农人朋友并不对立“农地确权”自身,他们只是对立按现状进行土地确权,他们期望重新按人口调整土地后再确权。
  
  第二类团体就是底层乡村干部,他们表面上义正言辞的说农地确权不利于底层政府工作的展开,实际上则忧虑一旦失掉对土地的支配权,失掉许多“捞油水”(比方代表团体签约卖地时)的机会。特别没有了分地的权利,们在农人心中的位置必然下降。
  
  


·因为土地打架致人死亡,怎么判赔偿
      打架不论事情的严重程度都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如果因为打架导致人死亡的话,会怎么判赔偿呢?主要看当事人,也就是说打人的那个是不是故意想要打死对方的。如果不是,一般会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分为三个层次,轻伤、重伤和因伤致死。一般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


·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首先要明确的是当我们是农村户口,那么该农村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归整个村集体所有。当政府要征收集体土地时,会对所有村民进行补偿。那么集体土地征收价格有什么标准,村民可参考什么法律呢?下面为您介绍相关规定。一、土地法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


·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多少钱?
       一、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多少钱? 关于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用如下: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国家或者组织在征收土地之前,在对该区域土地上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业主或者老板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之后,给予其合适的现金或者产权补偿。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都不尽相同。那么高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使用证几年未使用期限都是多久
      土地使用证几年未使用期限都是多久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


·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所有土地类型中,耕地是最重要的一个,其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是很大的,这和我国耕地资源紧张有直接关系。在耕地保护方面,有多部法律法规。那么耕地保护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耕地...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到位的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


·案例中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
      案例中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当大部分土地被征用时,多数人的征地补偿款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都是由一个代表来领取发放,如果在发放过程中有人擅自挪用那么应该如何定罪,我们就要看补偿款的性质了,今天通过下列案例我们来看一下征地补偿款是否公款这个问题。【案情】王某从2006年至今担任某村民...


·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合法权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合法权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归私人所有,这是您都知道的一个事实,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要办理个人土地使用证,这是属于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很多人却不了解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合法权益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