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和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没有太大关系,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误区二:家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
  
    这种情形,现在在老年人的婚姻纠纷中常见一些,认为子女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婚姻自由是我们《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婚姻自由既包话两结婚自由和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而非其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为了审慎处理,是会考虑当事人双方父母、子女主动提出的一些意见,但不会以双方父母、子女的意见决定审理结果。只有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法院才会争求病人监护人的意见。
  
    误区三:将婚外情与重婚混同
  
    有些当事人误认为,对方有婚外情就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自己主张就一定能离婚。《婚姻法》第32条虽然规定:“有配偶者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但法律定义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与婚外异性办理结婚证,或是性持续、稳定地以夫妻形式共同居住生活,可见偶尔的婚外情与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即使证明对方与第三者发生婚外性或婚外情的情况,也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项参考标准。
  
    误区四:要离婚就要退彩礼
  
    在我国婚姻传统中,很多地方有结婚前男方要送给女方彩礼的风俗习惯。离婚时,有些男方当事人认为送彩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现在既然离婚,彩礼就应返还给男方。原则上,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离婚时是不与返还的。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女方会借婚姻关系索取大额财物,结婚时间不长就要求离婚。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对于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对结婚时间不长就起诉离婚的,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实际生活困难的,会酌情判决女方返还给男方全部或部分财产。有些地方法院是将彩礼分为两部分处理,送给新娘的个人物品、首饰属一般赠与,不以返还;送给女方父母的养老钱礼金属附条件赠与,离婚时判决返还。
  
    误区五:夫妻分居满二年就能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分居满二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法定标准,但没有法律规定“夫妻分居满二年婚姻就能自动解除”,只有一方死亡,婚姻才会自动解除。所以,离婚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没有任何其他合法途径。因此,无论夫妻分居多少年,婚姻都不会自动解除。
  
    误区六:孩子判决归我就是我的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孩子判归自己抚养,就是自己的,对方无权过问或探望。这里要明确的是,孩子有独立的人身属性,是双方的亲人,不是财产,不能归谁所有,归一方抚养,一方只享有监护权,不能因此剥夺双方的亲情和探望权。
  
    误区七: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
  
    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对方不让自己探视子女,自己就不必再向子女尽义务。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抚养义务也不会因为抚养权的变更而消除。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出现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和探视子女的情况,也不应当以此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理由。而应当以合法的途径,比如协商和探视权的诉讼方式等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误区八:财产约定或给谁就是谁的
  
    《民法通则》及《实施意见》有规定,婚姻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或承担。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离婚时或办理假离婚手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或者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债务,实际上这样做在法律上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共同债务,同样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重婚怎样才能判缓刑?
      对于重婚怎样才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


·发现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现在社会越来越复杂,很多夫妻因为对自己的约束不够,而造成了对婚姻的背叛,以至于离婚。而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的那一方是否能获得赔偿,发现老公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您能从中找到答案。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


·对于婚外生子构不构成重婚事实?
      对于婚外生子构不构成重婚事实?不一定构成事实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鉴定重婚的主要标准有:(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


·一、女方不拿抚养能办卡替代吗?
      一、女方不拿抚养能办卡替代吗?女方不拿抚养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办卡来收取抚养费的,通过给孩子现金的方式来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女方是可以不承认的,而孩子的年龄比较小,证明能力又有限,所以其实您以现金方式给孩子抚养费对您自己来说是不利的。建议您还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1、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民法典》和旧婚姻法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其实任何一部新法在出台以后,都是需要有一段的适应期的,就比如我国的《民法典》也是如此。有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按照旧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处理自己的婚姻关系,直到《民法典》出台以后,新旧两部法律可以说差别非常多。婚...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
      现在几乎所有上班族都会缴纳社保,社保是国家提出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在全国范围内都要缴纳,但是有些员工因为某种原因可能会离开原有的工作单位,转移到其他单位或者城市工作,这样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相应社保就要有解决措施,因此国家允许社保进行转移,今天我们就为您解答社保转移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吗,该如何变更?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般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存在者由双方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变更,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变更子女抚...


·协议离婚好还是起诉离婚好
      关于离婚我国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即人们熟知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对于一些离婚夫妻来讲,可能在进行选择的时候不知道,究竟是协议离婚好还是起诉离婚好。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好还是起诉离婚好 (一)协议离婚的好处与坏处 1、选择协...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不想维系婚姻的时候可以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子女基本归女方抚养,男方要每个月支付一笔抚养费。而有时候男方会以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离婚。那么,女方想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想离婚男...


·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
      在现实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了妻子出轨导致的离婚。在离婚之后,婚生子的抚养权是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实践中人们会有这个疑问:如果双方都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会归丈夫了?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 一、妻子出轨生子抚养权是不是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