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孕中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胎儿(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百生的子女。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依照这一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儿,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第一项指出:“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该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道。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专,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按比例扣回适当的遗产数额,必要时可以由胎儿的监属护人诉诸法律,以切实保护胎儿的合法权益。 ?保留的遗产份额根据胎儿实际的出生情况来处理,如果胎儿是出生后是正常的活体,那么保留的份额就应该属于出生的婴儿;如果出生时是正常的,但不久后就夭折了,那么继承的份额是属于胎儿的,之后再根据胎儿的遗产继承规则去处理;如果胎儿出生就是夭折的,那么保留的份额应该由其他的继承人在进行分割。以此来保障胎儿的遗产继承的权益。 ?胎儿是具有相关的继承权利的,出生的婴儿也是有相关的继承权利,如果胎儿或者是婴儿是在继承名单之上的,或者是在以遗嘱中有明确相关的分配,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财产分歌,然后继承期应该获得的相关份额遗产。如果涉及到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相关的权利。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具有否定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有遗嘱的,遗产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以说,遗嘱不仅可以否定代位继承权,还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一)代位继承的取得的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在遗产继承中,有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曾孙代位继承,这一继承方式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成立的。 什么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哪些?(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高于法定继承,但又无法对抗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即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但如果所立遗嘱与其生前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只能执行遗赠扶养协议。(2)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生前未定遗嘱,就谈不上遗嘱继承;...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在对公民的遗产进行遗产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通过法定的方式来继承的。那么此时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因为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有才会有这样的疑问,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遗产有先后顺序吗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无效婚姻当事人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彼此才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


·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众所周知,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问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关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这些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 ? ? ? ? ? ? ? ? ? ?? ?: 我社区(辖区)...


·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在法定继承当中,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毕竟会有一个继承顺序在里面,因此这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明白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是配偶还是子女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财产公证需要首先进行房屋的评估,也就是对房屋的实际价格来进行一个整体的评估,然后就是对继承这个问题做出一个具体的约束,也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来办理一个公证,紧接着就是最后一步,也就是关于房屋发生继承的时候来进行了登记。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