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哪个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哪个有效?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一般情况下两个都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存在冲突的情况,这下是以前者为准的。订立分家析产协议的目的,是父母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将家庭财产公平分割给各子女,促进新的家庭诞生、延续。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之行为,本身体现了家庭成员从亲情的角度,平等协商处理家庭共有财产,避免因财产纠纷破坏家庭团结,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矛盾。因此,分家析产协议对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家庭团结、保障社会安定,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于家庭成员间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书,如果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处分,综合家庭所有财产分配、协议履行情况等情形,如有证据证实是家庭成员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不可轻易认定无效。二、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同。继承的财产基础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即可用于继承的是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个人财产,而分家析产的财产基础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供分家析产之用的财产是全部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对此享有共同的所有权,至于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则不属于分家析产的对象。(三)两种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不同。能够引起继承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只能是被继承人的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分家析产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通常是各共有人的合意。(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处理财产继承事宜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而分家析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在我国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同时,在很多情况下是以习惯为依据。(五)发生时间不同。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赠与协议(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个人意志和权利的统一。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合同即告成立。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分家协议(分家析产)则是权利当事人集体意志和权利的统一。两个以上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不能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不同意协议,则分家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遗嘱是需要发生效力的,但是遗嘱的话肯定是需要有遗嘱能力,还有就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和其他的一些协议发生冲突的情况之下的话,需要综合的来进行考虑。不能简单的认定,遗嘱一定发生效力。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诉讼要带什么资料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


·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力条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不断增长,人们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都会依据法律来进行解决,在结婚之后如果双方出现了矛盾难以维持生活就会选择离婚来解决,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那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力条件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


·夫妻的一方财产有哪些?
      夫妻的一方财产有哪些(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


·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猥亵妇女儿童的现象,也侵犯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所以,也在刑法中制定了相应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对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刑罚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那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下猥亵妇女儿童的量刑标准和司法解释吧。 一、刑法条文: 第二...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吗? 是否构成就要看实际的情况; 重婚罪是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我国目前依然以事实婚姻构成的重婚罪来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责任。 二、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
      一、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钱(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


·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不需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意向复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以下证件和证明: (1)双方的户口证明,也就是人们说的户口簿。 (2)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主要就是士官证、军官证等等。 (3)当事人双方均...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
      一、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如何分割财产?最新婚姻法婚外情分割财产的方式是:发生婚外情的,属于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规定;婚姻出轨的,属于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过错赔偿;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二、新婚姻法有...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
      提到夫妻离婚就不得不说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即使是与现役军人离婚,也是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的,法律对于军婚有特殊的保护,对于离婚的条件要求都做了相关规定,对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也做了说明。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看看到底如何。 一、现役军婚离婚财产分割 对于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法律没有做...


·未婚同居生子是否违法 未婚生子的犯法吗
      一、未婚同居违法吗,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