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是不给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431333936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欠钱不还的行为必须对债权方造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对于拒不还款的,显然只能通过司法强制的手段来迫使对方执行,特别是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决议的,还可以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2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综合公积金账户余额、房价、还款能力、贷款最高限额4个条件计算,计算得出的最小值为贷款额度。 按账户余额计算,若当地贷款额度不得高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2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则为20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周转贷款、临时贷...


·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是长期还是短期
      期限为3年的公司债券是长期还是短期长期,短期是指一年以内。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虽...


·催收货款,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近日有人咨询我,大概案情是当事人于2018年售出一批原材料,收货确认单双方负责人都签字了,但未约定付款时间。按照以往的交易,都是一个月内付款,且对方也在一个月后的对账单上签字。但直至近日对方都未付款。其他证据材料不多赘述,但基于长期交易的信任,最近才派员工到对方城市催款,且一直未...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一、离婚时负债公司算财产吗? (1)夫妻双方在设立有限公司时,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如果未向工商部门提交分割财产的证明,该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
      婚前债务离婚后谁承担责任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


·被他人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
      强迫写借条是否有效“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是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数额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些什么呢?换句话说,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


·对债务承担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债务承担的意思是说在本质上不去改变欠债合同里面内容的前提下,借给别人钱财并可以要求对方还钱的债权人和借了别人的钱需要遵守约定还款给别人的债务人,两方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债务人所背负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协议。那么关于债务承担合同又有哪些法律上的规定呢?一、合同法规定1、 我国的合同...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
      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行吗?用贷款增加注册资本不行,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投资到收回成本和取得效益不是短期就可以实现的,况且投资有赚有赔,万一亏损了,银行贷款就无法收回了。还有一个原因,你投资要雇用员工,要是亏损或银行临时收回投资,企业就面临破产,对社会就业和很多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协议书格式是什么?一、离婚债务债权法律规定 1、《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2、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