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一对夫妻从相爱走到婚姻殿堂,即使后来婚姻破裂也有感情基础,那就会有破镜重圆的可能,今天就跟随网站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与复婚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关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的问题。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从实质上来讲是新的婚姻关系,因此复婚后的债务问题与一般的婚姻关系中的债务问题认定方式是一样的。
  一、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二、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由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情况下的债务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借款。若要说明是某一方的欠款,必须有相关有效的证据证明才可以。有关于夫妻复婚后债务怎么认定的问题大概就是这样,若是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的律师们。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
      个人欠款如何计算利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借款...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抚养费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吗
      在很多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都属于可以免责的情形之一,因此一方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往往就会援引合同中不可抗力的条款规定,主张自己不承担责任。那要是属于政府贷款政策调整的情况,此时还算是不可抗力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吗依照《民法典》(2021.1...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借条怎么办欠钱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我国借钱算不算非法集资?
      一、借钱算不算非法集资?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2、使用诈骗方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
      欠招行信用卡9000没还有哪些后果?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持卡人信用卡逾期不还,发卡银行将会把逾期记录上报至央行的征信系统,导致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以后想要办理其他信贷业务会受到影响。2、产生罚息:信用卡逾期还款,银行还会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罚息,按天收取,按月计收复利,直到还清...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跨境并购贷款 所谓跨境并购贷款,是指中国的银行向国内的并购方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融资,用于其收购境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在2008年12月之前,受限于《贷款通则》中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约...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否认夫妻共同债务上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