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公寓到期了怎么续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续费?公寓土地使用权到期了,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若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将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二、土地使用权续期后的办理情况(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的期限,对于公寓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在到期后,可以合法的申请续期处理,但需要符合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需要,但由于房产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所以在拆迁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时的价钱与土地原价不符,是否需要缴纳差额所得税呢?下面我们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征集。那么,被征地的人们都会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征地补贴,下文就是以渝泸高速重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例子,向您介绍一下关于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一些具体知识。 (一...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城市征地虽说我们是没有过多权力去阻止干涉的,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来说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本土地的价值,虽说如此,但还是有很多人想要知道征地的相关补偿情况,以免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那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


·外地进京怎么隔离
      1.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二寸照片的也最好携带,涉及办理出入证明。2.进村后需先到村设置的防疫点报道量体温,然后给自己房东打电话,正常需要房东来领且证明是否是本人在此居住。防疫人员会和你及房东再次叮嘱隔离期间注意事项。3.下载国务院客户端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实名认证。防疫点会有二维...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扩张和水利交通等工程设施需要占用农村土地,就是政府向农村征地。征地需要给农民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福建征地补偿苗木补...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会有什么后果 偷偷地转了前妻的钱,如果是在离婚前转的,没有证明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是不会被追究的。如果是离婚后转的,那么前妻是可以要求你归还的,并且还可以提起诉讼。而且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十五万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至于补偿需要依据。在哺...


·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为了是经济的快速发展, 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以此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条件,而高速公路的建设就是其中之重。高速公路的建设往往会对一些土地进行征用,因此就会产生一些补偿的问题,而新建的白马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权证继承费用是多少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单位或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在获得国家和集体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例如债和股权,所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在原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去世后,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是什么?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很多人都在投资建厂,投资建厂是需要使用土地的。在中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这两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规定的。那么,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年限...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土地复垦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 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 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行复垦整理。 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和农业局相关标准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