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哪些特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有哪些特征1.必须是同一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法行为,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承担不同的责任。2.同一不法行为既符合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使两种民事责任针对同一不法行为并存。3.必须是同一民事主体。引起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发生的同一不法行为,是由一个民事主体实施的。这一不法行为同时符合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其可能承担双重责任的主体是同一人,其可能享有双重请求权的主体也是同一人。4.必须发生同一给付内容。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同时并存,相互冲突,但当事人只能获得一次给付满足,如同时并存获多次满足,对行为人是不公平的。以上四个特征的存在就产生了民事责任竞合,并且足以区分民事责任竞合与其他责任现象如责任聚合等。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后果的区别要审查赔偿法律关系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侵权损害赔偿发生在前,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害人在此之前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都是对世权,其义务人并非特定的个人。违约损害赔偿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存在着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的权利是对人权,其债务人就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合同的义务内容是根据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关系确定的。所以,某些形式上的双重违法行为,依据侵权法已经构成违法,但依据民法典却可能尚未达到违法的程度,如果当事人提起合同之诉,将不能依法受偿。 尽管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但竞合现象并不能消除两类责任之间的区别在法律上,因此对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换言之,是依民法典提起合同之诉,还是依侵权法提起侵权之诉,将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合同违约不一定就是合同侵权,一般的合同违约,情节不严重的可以双方私下协议解决,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双方协议不了的,那么只能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侵权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双方当事人私下协议解决。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一、由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在哪里起诉?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我们在涉及交易等正式事件之前,都需要签署有效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特意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撤销合同定义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


·合同毁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合同毁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合同违约金没有具体标准,以双方协定而成,约定百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一、质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进口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进口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生活当中万事以和为贵,尤其是双方如果建立了合作关系以后。不管产生什么样的纠纷和矛盾,这对于双方来说的合作关系都是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破坏性的。我国在对外贸易的过程当中,如果和对方签订了进口代理合同产生纠纷了的话,不一定都要通过法院来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即使签订了合同发,有一方也不按合同执行的情况。那么,这时候,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事诉讼中的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是有一定的规范的。下面,我们将会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继续履行合同起诉状范本 原告:  男,...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属于特殊的合同,也是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那么您知道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吗?而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会产生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 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前几年,网吧生意非常火爆,大街上开网吧的很多,可是如今一些生意不好,一些老板准备将其转让。确定好买家后,双方要签署一份转让合同。由于涉及到产权的变动,双方务必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那么,签署网吧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在我国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一、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附随义务的概念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


·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融资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领用 第十二条 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的库存情况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写《管理中心合同库存表》(见附件一)。当剩余库存量预计无法满足分支机构申请时,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合同印刷单位配送。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收到印刷单位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