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没结婚可以要回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要注意,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既不属于婚前赠与,也不属于彩礼。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时是要被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


·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重婚罪的立案标准
      发现犯罪行为,很多人第一时间会选择报案,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那么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这是很多人不清楚地方,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罪立案了就可以抓人吗 重婚罪立案后不一定会抓人,需要根据报案人...


·离婚时一方的过错都包括什么情况?
      离婚时一方的过错都包括什么情况?1)“重婚”:是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


·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的情形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时都会向法院起诉,以此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在进行民事诉讼中,申请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有几种情形,在这几种情况下,我们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了,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可以申请探视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方不得阻挠。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双方育有一个小孩,肯定有一方争得小孩的抚养权而另一方未争取得到抚养权。这时,对于另一方未争取到小孩抚养权的人便出现了几个问题,应如何补救,是否拥有小孩的监护权。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异未抚养孩子怎么办的相关问题。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
      怎样的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要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在场吗立遗嘱时子女可以不在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立遗嘱人是65岁以上的老人,最好有医院出具的意识清晰证明,如果没有证明,需要所有子女在场签字确认。立遗嘱最好找律师见证,这样遗嘱的效力不会轻易被撤销。《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离婚女方三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说存在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深圳社会抚养费细则征收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享有依法生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