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重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处罚。重婚是对一夫一妻制度的违背,是对于婚姻制度的破坏,但是社会上还是有一些人梦想着能享齐人之福,在已有配偶的前提下欺骗他人与他人结婚。这样的双重婚姻状态是违法的,属于重婚,许多人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就会选择在重婚一段时间以后与原配偶离婚,摆脱这种重婚状态,但是这样真的可以吗?
  
  离婚后才发现原配偶在未离婚时有重婚行为怎么办?
  
  婚姻当中的原配偶一方如果发现对方存在重婚行为,原配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因为重婚罪是有追诉期限的,因为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两年,结合《刑法》第87条的规定,重婚罪的追诉期限是五年,原配偶发现重婚的,需要在五年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就过了追诉期了。
  
  离婚一年后,配偶发现对方有重婚行为的,可采取以下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
  
  1、可以请求更改或撤销财产划分协议
  
  在双方协议离婚以后的一年之内,财产分割协议可能被要求更改或撤销,这是因为当初签署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对方隐瞒自己重婚的事实,属于欺诈,婚姻当中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要求过错一方进行赔偿,在财产分割的时候应当不分或者是少分。但是需要举证证明对方在未离婚时存在重婚。
  
  2、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相关解释当中规定,没有过错的一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并且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的,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单独对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3、可以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刑法》第258条,重婚是指有合法配偶的人还与其他人领证结婚,也就是有两次重复的法定婚姻,或者明确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对方结婚的,这两种行为中前一种婚姻都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解除,有两种婚姻状态在存续,属于重婚行为,将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或者是拘役。重婚包括与他人结婚登记,以及未经登记而与其他人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也就是说,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婚姻还在存续的时间段内有重婚行为,则可以通过起诉权利维权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追诉期限以及一年的财产分割期限
  
  


·离婚纠纷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为此,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在具体列举4项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后,第5项设置了一个兜底性条款,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加以概括,从而为人民法院在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
      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孕育二胎,那么这个家庭可以拥有两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可能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会出现同时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可以从本文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两个小孩共...


·无抚养关系,继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无抚养关系,继母子女有赡养义务吗?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对于不存在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的,从法律上讲,根据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子女没有赡养继母的义务。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的...


·未成年子女追索抚养费受诉讼时效限制?
      1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


·江西社会抚养费是多少的征收依据?
      21世纪人口的过快增长已经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国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人口的增长,但有时候事情既然发生了,只能做事后的补救,只能通过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来缓解国家和社会的压力,江西也是一个人口大省,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抚养费征收标准,但也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


·离婚有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怎样办理的
      离婚有抚养权怎么判定标准怎样办理的1、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


·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婚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重婚罪分割财产法律规定是: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


·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家庭给孩子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具体的抚养费标准以及探视权或者其他的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调整确认,关键是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良好发展。那么,今天,我们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想跟您一起探讨一下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可以反悔有时候不能反悔,那么什么时候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什么时候又不能呢?这个问题必须要分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那么,...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


·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