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是要根据证明赔偿的,比如说医疗费是根据医院实际的支出进行赔偿,伤残费是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报告,根据伤残报告来赔偿,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收入证明计算的,没有劳动收入的人,是不主张赔偿的。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住宅土地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
      商业车险出险一次明年多少出险费用? 一、出险次数与保险优惠之商业险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在商业保险方面的,汽车出险次数和保险优惠方面就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有很大的关系了,不同的保险公司规定也不相同。 像平安保险公司,如果上年没有出险,下...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会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质量保休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种保障,如果按照标准完成工程可以全额返还给施工队,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休金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金额是多少 工...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要赔偿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还有护理费用,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


·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
      中国是一个税收大国,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商品从外国进入中国市场后,需要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当然还有反倾销税。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反倾销税吗?其实反倾销税就是商品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税,除了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 反倾销的国际规定 为防止最终...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 是不可以私了的 1、交通事故有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不能私了的。 2、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管怎么私下解决,被告人都要被判刑的,只是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的问题。 3、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和解制度...


·车子被划了没买划痕险怎么报保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由于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划痕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也就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


·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
      交通事故在造成了人员受伤之后,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救治,而有的时候可能因为事故而导致伤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那就需要由专人对伤者生活提供护理,日后也需要就此做出赔偿。那一般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护理级别有几种 护理级别分为以下几类:...


·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为了更好的对事故做出处理,此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对受伤的人进行专业的伤残鉴定。此时就要先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了。那到底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该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 ? 发...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就是把物交给对方占有或控制,在所有权取得中,交付具有重要意义。...


·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一、向商标局提无效什么时候交规费? 一般是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交规费的,费用为1500。 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