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部分房东免除了疫情期间租客的房租,其法律依据在于租客因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而确实无法使用,假定房东没有与该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的话,疫情期间其房屋也是无法租赁出去并获得租金的。因此无论是租客请求减租,还是房东主动免除部分租金,都是有法律依据的。目前各地政府都出台了一些文件,呼吁房东给租客减免房租,减轻租客压力,给小微企业减少压力。又如前文已述,房东本身如果坚持不给租客减租的话,那么租客也是很难维权的,即便成功也要耗费极大精力,所以肯因为疫情而给租客减免租金的房东,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都是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的好人、老实人,法律是不允许老实人吃亏的。二、房东给租客减免租金,可以作为延长房贷期限的理由吗?目前各地政府都出台了一些文件,呼吁房东给租客减免房租,减轻租客压力,给小微企业减少压力。又如前文已述,房东本身如果坚持不给租客减租的话,那么租客也是很难维权的,即便成功也要耗费极大精力,所以肯因为疫情而给租客减免租金的房东,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都是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的好人、老实人,法律是不允许老实人吃亏的。但另一方面,尽管给租客减免房租的房东是好人、老实人,可许多房东本身房贷也需要每月租金来维持,在北上深等城市房屋租金与每月还的房贷还有较大差距,如果房东减免了租客租金,自己一定会陷入经济窘迫。尽管银行已经对房贷进行了减免,但其明示的范围较为有限,从法律原理上来讲,银行应当对此种情况下的房贷进行延期,房东免租一是响应国家号召,另一面也是基于其内心的良善与社会责任,因此银行理应对这些善意的房东进行房贷延期,亦或是出台一定优惠条款。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交纳租金的,可以协商进行减免或者减少支付,但如果是属于个人违约的情况,借疫情名义拒不支付租金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出租人可以根据承租人提出的申请,并审查减免的原因。
  
  
  


·最新合肥购房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受长三角效应影响,合肥商品房买卖异常火爆。不管是合肥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有购房意向,就得提前熟悉合肥购房政策。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房管部门就会出台房地产政策,那么最新合肥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值得留意?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详细了解。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
      农村房子遗产分配的方法是什么?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
      一、民法那条规定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财产认定 1、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


·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
      许多小型企业亟需基金,但是它们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又比较难,这时就需要担保机构来帮助它们了。担保机构可以以比较低的成本选择客户,再推荐给银行。不过担保公司的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担保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担保的管理措施有哪些? 一、保前调查 (一)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调查...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
      房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在进行房产排名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房产拍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拍卖的流程 (一)拍卖前,查...


·一、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一、房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配? 1、夫妻共有房屋。 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和共同受赠或继承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9条的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
      一、出售商品房要具备哪几证?(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


·现在很多城市都在搞旧城改造,导致出现了大量的拆迁安置房。这样
      现在很多城市都在搞旧城改造,导致出现了大量的拆迁安置房。这样的房子建设的不如普通商品房那么好,主要是用来保障被拆迁人居住的。市场上也有低价出售的。一些手头不富裕的年轻人,便想买一套安置房来解决住宿问题。那么,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拆迁安置房能不能买...


·买房子首选考虑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选考虑什么意思 要考虑房子的价格地段大小,应注意以下问题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