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通常法官在对财产做出判决之前,就要参考这些原则。那么您知道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面的原则需要遵循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过错方提出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其他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按照相关原则的规定,如果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的话,那么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就需要适当的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买房子主要考虑什么因素 买房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地理位置。位置为第一要素。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交通要发达,去哪里都很便捷。价格适中,生活环境,公共资源。以及好的物业管理。带来的不仅仅是居住生活上的差异,若干年后房屋价值的差异会更大。 买房子需要考虑什...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吗?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吗 全款买房子算二房。最新央行房贷新政规定了首套房认定标准:2014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深圳租房协议书怎么写?
      深圳租房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协议书 甲方(房 主):_____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本人填写) 一、甲方将_____...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有一般房屋拆迁活动所不同的程序与特点。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
      房屋买卖中的定金主要是起到一个约定担保的作用,是为了防止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那么,如果发生房屋买卖定金纠纷,该怎么办?具体有怎样的处理原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违约定金...


·婚离了房子应该怎么过户
      ?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房子的所有权,然而此时就有可能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即将房子从一方的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那么通常情况下夫妻婚离了房子应该怎么过户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离了房子应该怎么过户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凭法院判决书或者财产分割协议...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一、哪些情况下商品房可预售 1、内销商品房预售 (1)有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有市计委、建委批准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3)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或土地使用权来源证件; (4)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证; (5)有纳入市建委销...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预售商品房抵押有效吗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
      人民法院资产拍卖房产流拍怎么办?近年来随着社会加速发展,有房有车早已不是早些年时所谓的成功人士或者有钱人的像征,几乎已是在都市站稳脚跟的年轻人的标配,但是房价不断飞涨,住房质量的不断缩减,都是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暴露出来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于是很多人把视线转向了由人民法院资产拍卖的房...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