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赔执行怎么办理?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属明确的,应当依法及时返还,但须经拍照、鉴定、估价,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备查;权属不明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按比例返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部分应予扣除。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三)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3、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4、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犯法行为,吸收的公众金额越多,判处的罪行越重。公众存款对于受害人十分重要。受害人属于大多数的农民工,家里的所有人都依靠这写资金过日子,一旦被非法使用,获得退赔的日子遥遥无期,这对于他们实在是双重打击。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非法吸收额不满20万元,应当判处3个月拘役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按照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确定。
  
  
  


·起诉欠条跟借条的时间有期限吗?
      起诉欠条跟借条的时间有期限吗?有期限规定,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和民法典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二、诉讼时效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1)...


·私人企业算挪用公款吗
      私企员工挪用款项不算挪用公款。私营企业挪用款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民间借贷法院会应该怎么判?
      民间借贷法院会应该怎么判? 民间借贷纠纷产生后,债权债务人双方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债权人是可以前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会根据案情情况来进行判决的。 对于民间借贷,法院会通过产生的借贷事实进行判定然后再去判决。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


·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


·打了货款不发货属于诈骗吗
      打了货款不发货属于民事上的合同违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和客观行为表现,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就想故意非法占有你的财产,而不是因为客观情况无法供货(比如缺货,上游不发货等等)。如果你认为对方是恶意的诈骗,请直接写控告材料给公安局,看公安是否立案。《中华人...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
      疫情延期还款延缓多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会、外汇局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
      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付款,或者后期补偿支付等,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支付标准应当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对方实在无力承担的,可以减少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
      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追讨货款的时效是多久一、客户欠货款不还怎么办?1、到法院起诉,如有约定管辖法院,到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无约定管辖的法院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2、起诉要准备起诉状、证据资料,及原被告主体资料,原被告的主体资料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等,提交的证据材料是...


·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
      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一、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一、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吗? 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条款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中只约定单方违约责任的是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不再具有效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可撤销合同...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怎么办? 一、签了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问题 居间合同付款时间有哪些问题: 1、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按《合同法》第161条的规定,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首先适用《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付款期限,即由当事人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