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需要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我们国家现在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必然会涉及到相关的人员来说的话,必须要了解一下赔偿的具体的标准性的问题。这个标准通常也会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当中的司法解释》规定来进行确定。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中除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可以主张外,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精神抚慰金的赔偿。不过在具体赔偿精神抚慰金的时候,有一定的原则要求。那到底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车损保险合同诉讼时效是两年。 《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


·发生车祸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一、发生车祸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
      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开车的时候,如果不小心撞伤他人,导致他人受伤或者死亡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信很多人都会问,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会不会留下案底,对以后的人生有不好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交通肇事罪是否有案底,详情请阅读下文。一、交通肇事罪有案底吗?案底,一般指某人过...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双方来讲是非常的痛苦的事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该按照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造成受害人死亡,受害人家属会面临巨大的精神痛苦,事故责任人就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家属的精神损害补偿,那么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如下...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一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一)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二)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
      成都儿童车祸应该怎么索赔?发生了交通事故,其实受害对象是不分大人还是小孩的,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过错,那么就需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一、2017年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 ...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
      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获刑?都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更是民族的希望。所以对于危害孩子成长的隐患必须杜绝。可是在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常常会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了众多家长的质疑。那么,在我国规定校车超载多少获刑?我们下面会为您解答。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些科学的鉴定,将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时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重新认定吗?下面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也是逐渐多了起来,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是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许多时候交通事故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打交通事故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