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吗? ?
  
  发生事故之后必须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
  
  (二)24小时内 ?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
  
  (三)1日前 ?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
  
  (四)2日内 ?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
  
  (五)3日内(3日前) ?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内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注为扣押状态。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还的,应当自发还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标注。 ?
  
  (六)5日内 ?
  
  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
  
  4、当道路交通事故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复核的,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在5日内提交。 ?
  
  (七)7日内 ?
  
  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 ?
  
  (八)10日(10日内) ?
  
  1、检验尸体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
  
  (九)20日内 ?
  
  检验、鉴定应当约定在20日内完成。 ?
  
  (十)30日 ?
  
  1、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在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
  
  2、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3、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
  
  4、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逃逸后,予以撤销。 ?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
  
  (十一)60日 ?
  
  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
  
  2、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
  
  在交通事故之中,如果肇事者没有进行报警,就擅自离开现场的话,那么就属于肇事逃逸,要根据肇事逃逸的相关法条来进行处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或者是受害者都必须留在现场,然后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完毕之后才能进行离开,在交警部门到达之前,可以将案件现场拍照,然后将车挪是安全地方等候交警部门的到了。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所以不一定都要扣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代理意见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代理意见的写法是什么?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2)被代理人的诉...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中,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在肇事后逃逸,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日后不仅会承担更重的责任,保险公司是否会对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也还是一个疑问。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依照《民法典...


·醉驾会大大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国公安部门早就号召“喝酒
      醉驾会大大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国公安部门早就号召“喝酒不开车”,如果属于醉驾,会被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五年,会对自身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那么醉驾吊销5年花钱可以减轻醉驾处罚吗?我们今天带您了解一下有关醉驾处罚的相关规定。 一、在我国醉驾吊销五年,是否可以花钱减轻处罚? ...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 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时会赔付的,即使车辆是无责的保险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只不过赔偿的额度较低。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
      一、交通事故扣留车辆什么时候能提走?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最多两月个能提走,具体规定如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


·由谁交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是怎么收费的
       要是夫妻选择起诉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么就要严格按照我国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进行操作了。此时要求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交纳一定数额的离婚诉讼费。但最后应该是由谁交离婚诉讼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由谁交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


·未经批准擅自断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最高判刑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面对突发事件可采取隔离和交通管制...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吗?1、交通事故在家护理费需要赔偿,护理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所需赔偿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的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2、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