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什么?无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办法是:1、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是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3、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4、经济性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了协商解除的方式外,还包括预告解除,即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即时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是什么?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当中的内容,都必须要严格的来进行执行的,如果说没有执行的话,那么很有可能造成一些诉讼方面的纠纷。比如说无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就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预告解除,否则会是违法的。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呢?换言之,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
      女工在工作期间,肯定是要正常的结婚生子的,但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就会以此为借口而辞退怀孕女工。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用人单位能辞退孕期女工吗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工程开始建设。在修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时免不了要修建一些桥涵工程。那么,对于桥涵工程质量评定是怎样进行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桥涵工程质...


·申请劳动仲裁的执行 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执行 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执行的期限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


·国庆加班还没加班工资怎么办?
      国庆加班还没加班工资怎么办?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我们应该如何解决这个工伤认定日期延误的问题呢,下面我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已过的知识。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地点...


·民工怎样讨要拖欠工资
      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筑工程砌筑承包合同的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①...


·欠工人工资多少钱可以报案判刑的
      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就可以被判刑。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公司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正是这个合同让劳动关系变得牢固变得更加有保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必须考虑的更多,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也许很多的公司和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详细的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


·劳动合同到期过一个多月后解除合法吗?
      劳动合同到期过一个多月后解除合法吗?是不合法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