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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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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一、安置房产权20年后归谁?
  
  安置房产权20年后一般都是归产权人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
  
  三、回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_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四、土地使用年限产权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用地70年;
  
  2、业用地50年;
  
  3、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储用地50年;
  
  6、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拆迁获得的安置房一般满5年以后,只要当事人补交了土地出让金都可以办房产证,如果自己的这套安置房纯粹就是小产权性质的,那么不管过了多久,房子的产权都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有房产证的就不需要考虑时间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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