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赌博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您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对很多人来讲都不是很清楚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
   (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三)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
  赌头是指聚众赌博的人,即为赌博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赌博为常业的人,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赌博;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赌博;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赌博为兼业,赌博输赢的数额大大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四)参赌人员身份及参赌人员之间的关系。
  如果参赌人员都是亲戚朋友、同事、邻居、乡亲等熟人的,或者是一些老年人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进行处理。除非涉赌数额非常大,经常聚赌且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俗话说,小赌怡情,而大赌不仅会伤身,还有可能导致家破人亡,而自己也深陷牢狱。因此,如果将赌博作为一种生活的娱乐方式是可以的,但是千万不要过度,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并且有营利目的的,最后都会构成赌博罪,是要被定罪处罚的。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购买东西的时候会很容易收到假钱,刚开始的时候假钱一般为面额较大的钱例如100元、50元、20元,然而现在小面额的假钱也出现了。造假钱也是犯罪行为,罪名为伪造货币罪。那么伪造货币罪的一般主体为什么呢?下面我们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您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本罪的主体为一...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
      抢劫罪减轻处罚的情形辩护词是怎样的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 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该罪?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一、醉驾被判拘役的罪犯生活是怎样的? 1、看守所应当组织人犯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2、为了促进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强人犯体质,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侦查、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3、何时睡觉没有明...


·可以对走私毒品罪假释吗
      一、可以对走私毒品罪假释吗 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近年来,盗窃案件层出不穷,这是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否则会造成很多坏的影响和言论,所以,国家和政府一直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今天,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1、3年...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我们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诉讼的过程有时刑事诉讼,但是它的中间还夹带了民事诉讼,我们知道,不管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需要按照诉讼的流程类似办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


·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要是收受他人的贿赂,而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话,这样的行为至少说是违法的,而一般收受贿赂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构成受贿罪。此时也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一般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收受多少钱算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到哪里查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了解,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应当依法、客观、及时、便利。单位、个人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应当正当、诚实、守信,不得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