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一、商标和版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尽管均属于知识产权,但二者有许多区别。从分类方面讲,商标权属于工业产权,而工业产权与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两大分支。从权利的特性方面讲,著作权与商标权有以下区别:
  
  1、在权利主体方面,著作权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既可以是作者本人,也可是其继承人或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有时还可以是国家。商标权的主体主要是法人,公民个人如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则必须是个体工商业者。国家不能成为商标权的主体。
  
  2、在权利的取得方面,著作权的取得一般为自动产生,商标权的产生则需国家行政机关的确认。
  
  3、在权利的标的物方面,著作权的标的物为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商标权的标的物为使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4、在权利的独占性方面,著作权中两人分别独立完成同样的作品均可获得著作权,商标权则具有相当强的排他性,不仅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相同商标,而且不能出现保护范围相同的近似商标。对于驰名商标,权利的独占性更为明显。
  
  二、商标权的取得是怎样的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A、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是根据商标使用事实才得以成立的。
  
  B、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够取得商标权。
  
  C、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需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能因注册而产生,也一样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的取得的方式有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A、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它的产生并不是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而且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B、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和版权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客体也不尽相同。注册为商标后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不能排除他人在不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虽然可以以版权异议,但是若没有登记,就难以举证)。在全部类别都注册保护成本相对来说就很高,这是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申请版权的登记,这样就可以排除他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了。
  
  


·软件著作权登记退费用有效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退费用有效吗 不会退费用。会让你补充材料,再次申请。这是传统线下路径。现在有线上方式。通过版权保护中心与云莱坞合作的线上平台--“版权保护”,目前线上申请时间在10分钟左右,审核时间为7-10个工作日。无需再跑到登记大厅,也没有登记费和代理费。如果您只是寄...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
      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长我国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


·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知道,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转让专利的时候,专利权人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流程才行。因此,了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可以避免后期的许多麻烦。现在,我们为您讲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定义 专利权质押合同,以担保债务的...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联系是什么?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联系是什么?1、专利和商业秘密都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法用专利法保护的,用商业秘密保护,一种是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比如中医针灸方法;二是创造性高度不够,无法专利授权条件的,这两种情况用商业秘密保护。2、对于公开后容易被竞争对手闹开的方案,用商业秘密保护,比...


·专利权获得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权获得的条件是什么自身首先要具备三个条件: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与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一、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行政犯由于其伦理道德...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自己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那么首先就要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一、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一、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一、作者著作权中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 国内立法渊源: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