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能否缓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能否缓刑?犯罪未遂是否可以缓刑,应当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二、犯罪未遂的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2、犯罪没有得逞是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对于犯罪分子存在犯罪未遂行为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应当按照相关条件进行适用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处理。
  
  
  


·盗窃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盗窃罪如何处罚
      盗窃罪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我国法律也对盗窃罪做了明文规定,行为人要是构成盗窃罪是要被判处刑罚的,那么你知道盗窃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1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


·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人性格比较火爆,就导致因为一些很小的矛盾就大打出手,在打架斗殴的情况下,拳脚不长眼就很容易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那此时要是打架致人轻伤的话,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打架轻伤害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故意非法损害他...


·微信群打麻将犯法吗,会构成犯罪吗?
      微信群打麻将犯法吗,会构成犯罪吗? 手机麻将本身不违法,但是通过手机麻将将积分换成赌资的行为涉嫌赌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呢?本文马上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集资诈骗罪 (一)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主观上...


·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近年来,盗窃案件层出不穷,这是社会上的不良行为,应该得到及时制止,否则会造成很多坏的影响和言论,所以,国家和政府一直也在不断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没有任何法律漏洞,今天,我们就为您解析一下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一、安徽省关于盗窃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1、3年...


·死刑立即执行是宣判后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


·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而言之就是将他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侵犯他人的利益。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侵占罪的入刑数额是多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


·单位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单位犯罪有过失犯罪吗存在过失犯罪,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单位过失犯罪的存在,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条文中有13个具体罪名涉及到了单位过失犯罪。《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立案标准是存在以下行为构成该罪。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


·如何做好刑事辩护律师?
      一、如何做好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是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刑事辩护律师,是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