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判缓刑后不回家可以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判缓刑后不回家可以不1、犯罪分子被判缓刑一般是可以回家,但需要接受所在社区矫正部门监督管理。2、法律依据:《刑法》第76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缓刑期满后怎么办?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手续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规定,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
      离婚处理孩子抚养问题也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解除的仅仅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能因此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显然会对孩子造成不利的影响。而确定好了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离婚对方抚养费应付多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


·夫妻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才补偿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才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是什么?
      在新闻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有些冤假错案的犯人在洗清不白之冤重新回归到正常人的生活中时国家都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在这期间很多人经常会听到执行回转这个词语,那么执行回转与国家赔偿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的资料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又称再执行,...


·婚内抚养权公证有效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抚养权的公证问题,但有的时候可能在夫妻婚内就会涉及到抚养权公证。那么此时进行的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呢?而此时,又是未成年要进行抚养权公证?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里面所涉及的阿绿关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也进行乐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


·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的,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在洛阳起诉离婚去哪里?
      众所周知,起诉离婚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每个地区的法院数量很多,不同的层级的法院所管辖的案件的类型和标的的金额大小也有所不同。那么,在洛阳起诉离婚去哪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的管辖的相关知识。 一、洛阳起诉的管辖选择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不是当事人可以告重婚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属于公诉案件也是属于自诉案件,可以由公诉机关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离婚时约定子女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离婚后另一方还可以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吗?
      可以。父母离婚后,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另行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