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吗?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二、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支付问题关系到孩子的合法权益,所以,并不是双方当初约定的是多少钱的抚养费就一成不变了,包括抚养取费的承担问题是一样的道理。就算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让一方全部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这也不代表另一方就可以完全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了。
  
  
  


·登记离婚的程序包括了什么
      登记离婚的程序包括什么(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
      怀孕期间怎么办理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女方不...


·离婚如何打官司,打离婚官司应注意什么
      离婚如何打官司,打离婚官司应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这个时候,很多夫妻都会选择打官司让法院来判决。但是,很对人都不知道离婚该如何打官司,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您介绍了离婚如何打官司以及打官司应注意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如何...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诉讼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二、提起离婚...


·无性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无性婚姻可以起诉离婚吗 无性婚姻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 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共同...


·遗赠和抚养协议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遗赠和抚养协议的不同之处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的承认。如果房屋的拆迁属于私有财产,则必须确定该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赔偿当然应当分为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