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少缴税费。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一般情况下,会认为阴阳合同中“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原因如下:
  1、 “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本身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亦非双方恶意串通故意损害国家利益,符合合同法的生效要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阳合同” 是买卖双方为了规避应当缴纳的税费而订立,为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并不遵守执行,虽然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目的不纯,它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少缴税款的非法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的合同无效。
   二、阴阳合同有哪些风险
  虽然阴阳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让当事人逃避部分税费,但是也存在着风险。
  1、双方在合同中做高房价多贷款的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一旦被发现,贷款银行可申请此贷款合同无效,并要求贷款方赔偿相应损失。
  2、双方在合同中做低房价少缴税的行为,是一种法律上明确禁止的逃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严重者还可能构成犯罪,面临牢狱之灾。
  3、签订黑白合同对买卖双方还存在着其他法律风险。对卖房者而言,如果私下签订的另一份合同(黑合同)约定不明确或不详细,卖房者也有可能被买方钻了空子,只按照“白合同”的价格支付购房款。
  由于阴阳合同存在两份合同,对于其中的阴合同,其实就是根据当事人意愿签订的,因此可以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对于阳合同来讲,其是为了规避税费,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因此此时认定该合同是无效的。以上就是对“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的解答,除此之外,签订阴阳合同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因此各位千万不要签订这样的合同,否则的话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发生纠纷后,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呢?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处理单位解除合同争议 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劳...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2023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
      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同违约三年时效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请求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所以合同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


·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其实在很多合同中,?当事人所负的义务都是比较多的,其中包括主义务和从义务。主义务很显然就是最主要的义务,在不同类型的合同中,当事人的主义务不同。那您知道买卖合同中主合同义务是什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合同中主合...


·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
      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怎么办?满十年合同到期应该和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劳动者是可以和所在单位无限期订立劳动合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数个当事人需要对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而在提供保证之前,往往需要签订一份连带责任保证合同。那究竟这个保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的跳单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跳单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客户在与中介商合作过程中,在中间商已经提供了商品信息后,客户跳过中间商直接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交易,这种行为就是跳单。那么居间合同的跳单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您请看以下内容。一、居间合同的跳单行为处理办法是什么居间...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