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法解除权除斥期间是多久?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可撤销合同,具体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2、《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3、《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4、《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5、《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6、《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7、《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买受人对买卖标的物异议权行使的2年期限。8、《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9、《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10、《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房屋典权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法中对于解除权也是给出了专门的规定,如果要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除,那么这个解除权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最长的期限也只有一年,所以,对于权利人自己的权利就要自己保护,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
      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 一、合同诈骗退赃能减轻多少 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冻结款项、扣押物品。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照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


·进小厂要签合同吗
      进小厂要签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定的义务,和单位的规模大小以及性质是没有太大的关系的,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必须签订书面的的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话,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拒绝接受工作安排,过着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租赁合同解除要什么条件
      进行东西的租赁,多数情况下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签订的时候,当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但解除租赁合同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可以,究竟法律中规定租赁合同解除要什么条件呢?本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租赁合同解除需要什么条件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一方面,就我国的进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


·专项集体合同含义及类型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


·可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事由是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上,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签订合同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市场是比较混杂的,存在着很多由于重大误解而建立的劳动合同,根据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的规定,此种合同都是可以撤销的。 1、可撤销合...


·合同诈骗跟诈骗罪哪个量刑重
      合同诈骗跟诈骗罪哪个量刑重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殊情形,并不存在谁重谁轻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的涉案金额、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处罚。从入刑的角度来看,诈骗罪的入刑金额为3000元,合同诈骗罪是20000元,合同诈骗罪要高一些。合同诈骗罪属于刑事法中的扰乱市场秩序罪,而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有哪些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有哪些具体内容? 买卖家具是市场上常见的交易行为,无论新品交易还是二手交易,买卖家具一般都会签订买卖合同。很多人想知道家具买卖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如何有效。那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认为这一情况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


·合同单方面违约损失应当怎么赔偿?
      合同单方面违约损失应当怎么赔偿?单方毁约造对相对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理的预期收益。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在合同中约定承担违约损失的,按约定金额或标底额承担违约金的赔偿,但一般不能超过标底总额的20%比例。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