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 一般缓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适用缓刑的根据则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3)适用的时间不同。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4)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5)性质不同。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6)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在司法实践中,缓刑和假释都是对犯罪分子判决后进行的一种司法手段,其法律意义显然是不同的,并且适用的情况也需要结合实际的判决结果来进行认定,两者都是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判决的。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区别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侵犯的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而强迫卖淫罪除侵犯社会道德风尚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还包括他人的人身权利。(2)实施行为的内容不同。组织卖淫的行为,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的手段...


·非法经营疫苗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众所周知,非法经营疫苗在我们国家是明令禁止,但还是会存在胆大的家伙要做这种犯罪的事情,不管何种原因,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都应该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接下来,我们就为你说明该类行为构成的相关罪名。1、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其实也不是在所有触犯数个法益的情况下都需要对行为人进行数罪并罚,有些时候即使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触犯了多个法益,但实际上确实按照一罪进行的处罚。那到底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介绍。 一、不适用数罪并罚情形有哪些 1、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以盗窃...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
      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吗?酒精度超过200可以缓刑的,酒精含量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能缓刑,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外执行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吗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


·界定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界定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在这里先要提醒一句,一般而言,涉及到犯罪一事,大多数都是公安机关作立案处理的。至于证据一事,这是侦查机关需要花费的心思。至于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这得区分犯案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是电话诈骗,就需要通话记录和来电记录等;如果是网络诈骗,就得看双方的聊天记录等等。...


·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一、盗窃罪谅解书作用大吗? 盗窃罪是属于公诉案件,刑事谅解书有多大作用要根据实际的案情而定,具体是否采用,还要看行为人是否认罪、悔罪,退赃、退赔。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跟故意杀人罪的区别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主体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一、贩毒的没有多少判死刑的吗?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


·应该怎么确定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在对共同犯罪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仔细区分一下各个当事人在身份,毕竟针对不同的身份,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是不一样c的。那到底应该怎么确定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因为我国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