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立遗嘱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有立遗嘱子女如何继承房产?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产继承时的效力认定情况,对于有遗嘱的,可以直接按照遗嘱中规定的条款来进行继承处理,而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可以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


·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不仅是在售卖房屋的时候,卖方要保证房屋是没有瑕疵的,适合人类居住的。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也是要澳洲房屋没有瑕疵。那要是日后发现租赁的房屋有瑕疵,此时该怎么办呢?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一、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 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


·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统建房自建房的区别是什么?1、 首先是建筑的主体不一样。统建房是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统一的建设开发。而自建房则是由个人或单位通过雇佣他人的形式建设开发。2、 其次呢,是土地获得的方式不一样。统建房用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或者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然后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自建房呢...


·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离婚的时候主要的纠纷就是财产分割,很多家庭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主要的财产就是房产,因为现在的房子价格很高导致房产就是家庭中最为值钱的东西,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房子的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纠纷,法规中有说明,那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子贷款如何处理方法? 如...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
      期房转卖与二手房转卖不同,期房转卖是一种比较复杂和麻烦的情况。因为期房转卖是指公民在预购到一套商品房以后再还么有交房之前将自己买到的商品房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那么期房转卖为什么要比二手房复杂呢?期房转卖的过程:如果公民已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了房屋交接书或者开发商办理了房地产登记手续...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想必您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
      由于二手房周围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房子又不存在污染超标的问题,现在很多人热衷于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比新房的手续要多一些,并且,二手房之前有人居住过,购房者要对二手房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那么,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怎么分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房产分割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 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怎么分?婚前首付买房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进行审理。如果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