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继承权丧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是否严重是判断继承权是否丧失的标准。二、放弃继承权和丧失有何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显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后,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参与遗产分割,而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原因下,继承权会丧失。比如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杀害,将其遗弃导致人身伤害,或者伪造篡改遗嘱内容的。继承权一旦丧失,以后当事人就无法主张对遗产的继承。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
      父亲去世后妈可以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人?...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
      没有争议遗产官司一般打多久没有争议是不需要打官司的,有争议才需要打官司。1、遗产分割一审民事案件,根据受理法院适用的程序不同审限也不同,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2、上述两种审限均从立案之日起计算(既不是起诉那天更不是第一次开庭当天,因为起诉后法院会...


·适用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一、继承遗产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有哪些? 办理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1996)...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


·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去世的公民要是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其遗产,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但要是公民去世之前没有遗嘱留下,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遗产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一、没有遗嘱继承应该怎么办 (一)遗嘱继承是指什么? 遗嘱继承是法...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就可以请求人民法...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二)遗产必须...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证明遗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是: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


·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有哪些
      一、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诉讼技巧 诉前思考:为什么要打官司 打官司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打官司,通过打官司要解决什么问题,打官司的意义有多大。切忌头脑发热,一时冲动,盲目地打官司,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二、案子管辖的问题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