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将公司机密文件发给别人算不算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误将公司机密文件发给别人算不算侵犯公司的商业机密?只要泄露了公司的机密文件就算是构成了犯罪,不管当事人初终是怎么样的。(一)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能同时适用,用人单位只能从中选择一种。(二)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也可能构成行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工商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或销毁。(三)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以下行为,并且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的机密文件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不将当事人是属于故意还是无意的状态,只要此机密已经泄露那么就要承担所有的责任,对于判定的标准就要看公司具体的损失与影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会进行改制,对于这个过程您都很想要知道律师在其中的作用,比如说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


·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就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试用期的约定来执行。此时对于企业来讲,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试用期企业应注意什么 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问题。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的设立都会有一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负责公司各种民事活动。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公司法人产生变更。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等资料的变更。那公司法人变更银行变更账户信息...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其实,上市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但是能够达到上市的要求才可以。可能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并不了解公司上市的具体事宜。由于公司上市以后,就可以合理的让您购买自己的股权,很多人都觉得,这也是要自己出钱的一种做法,不免会有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公司上...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增强社会经济市场的的活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故而有能力的单位、个人设立公司,在公司设立成功之后,即可获得公司法人的身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什么职位需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一、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


·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吗?
      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吗?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
      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任何公司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完善的法规章程来约束包括领导的行为,因为一个公司的发展不能收到任何个人的影响,因此,我国《公司法》就是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确保公司不会出现大的经济发展波动,那公司法中的以上包括本数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在我国的《民法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