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抚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抚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抚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抚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对于父母的财产继承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财产处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两个顺序的继承人的,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财产清算处理情况而定,也可以由父母进行遗嘱继承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一、父母健在女儿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1、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2、公民申请办理放...


·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
      没有继承人的财产怎么处理?没有继承人的财产需要先偿还债务、缴清欠下的税额,剩余的部分归属于集体或者是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
      一、中国遗产法顺序继承是怎么样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


·死者堂兄弟有没有继承权?
      堂兄弟有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堂兄弟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继承股东的权利?
      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一、继承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1、经营参与权。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还包括审议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出卖部分或全部财产的建议和财务报告时的投票权。 2、利润分配权。股东有权按其股份参加公司的利润分配,分得股息和红利。...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是何种共有?
      一、继承财产未分割是何种共有?继承财产未分割是共同共有。在继承的财产还没有分割之前,那么多个法定继承人,或者是遗嘱当中所确定的继承人都是对于财产有财产权的。因此此时形成的共同共有的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和子女属于...


·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此时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一般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下面,我们为您做分析介绍。 一、谁是第一继承人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


·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
      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 一、离婚后哪些人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并不影响继承人的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有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具体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如果父亲在孩子尚未出生之前就去世的话,此时母亲正怀孩子的,那该孩子就会成为遗腹子。通常此时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给胎儿保留相应的继承分割,然后根据之后其出生的情况进行处理。究竟日后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


·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
      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内。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它与遗产主要有三点不同:(1)抚恤金是国家发给死...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继承指的是对于财产或者是财产性利益的继承,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如果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继承了财产,那么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