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事故责任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标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交通事故形成原因而定,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判决处理,并对事故责任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的比对贷款买车划不划算并不是绝对的。要将个人情况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其他因素综合来看,才能得出贷款买房是否划算的结论。为了让消费者更了解目前汽车市场上的贷款方式,本人此次拿一款车型贷款为例,该车车身价是119900元,首付3成,贷款83930元,还贷时间为3年...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
      如果发生了比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劳动者就可能由于自身受伤的原因,无法像正常情况一样参加工作,导致误工。此时,就可以申请赔偿误工费,以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那么,如果按照赔偿误工费最高标准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


·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多数机动车都是购买了相应的车险的,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那么不管是造成的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都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
      发生交通事故直接起诉保险公司可行吗 可以,不过建议将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因为涉及到一些费用游戏法院不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而需要车主承担,如果不将车主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对于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费用不会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都是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做出赔偿的,但是交强险也有一定的赔偿限额,保险公司也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在赔偿限额内做出赔偿。那到底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赔偿金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


·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交强险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有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等四种情况。 (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是被保险人所有...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
      购买房屋推迟交房违约金有吗有的。按照《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


·驾驶员酒后驾车判刑多少年
      酒后驾车判刑多少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酒驾、无证驾驶交强险会赔偿吗?
      酒驾、无证驾驶交强险会赔偿吗?酒驾,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也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为了切实保...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勘测和推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的口供得出的结论编制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编写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