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事故责任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标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交通事故形成原因而定,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来进行合法判决处理,并对事故责任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一、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吗?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能私了。 是不可以私了的 1、交通事故有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不能私了的。 2、构成交通肇事罪,不管怎么私下解决,被告人都要被判刑的,只是有没有可能判处缓刑的问题。 3、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庭前和解制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中的受害人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有异议情况,双方如果诉讼至法院,法院会根据一定的赔偿标准来判决。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走在前端的省份,它的经济赔偿标准与其他省份是不同的。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供您参考。 ...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右脚软组织损伤要赔偿哪些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
      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可以不做吗?交通肇事后伤残鉴定是必须要做的,我国近年来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虽然呈现出有所下降的趋势,但是依旧很多。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数不胜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后,等治疗完后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


·在我国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要赔多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由于高空的一些物件掉落下来砸中车窗。当然,这个时候是需要坠落物的所有人或者是使用人来对于当事人的损害进行赔偿的。因此,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都想知道在我国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要赔多少?下面为您介绍。 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 高空...


·建筑工人误工费车祸是怎么计算的?
      建筑工人误工费车祸是怎么计算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


·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
      生活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司机认为并没有多大的问题,不作任何处理的离开事故现场,但是轻微事故中的受害者也是有可能请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那么接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单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 一、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怎么办 收到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后先与交警部门联系...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该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一、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应当是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进行合理的审判。如果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