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大股东欠债能否拍卖其股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百司的名义借款,且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度法院可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如果是股东个人回借款的话,即使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拍卖,但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很少答会出现这种情况。二、股东可否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拍卖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而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必须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所以拍卖与《公司法》中规定的“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是相互矛盾的。公司股东以拍卖形式转让股权,可能造成哄抬拍卖价格的情形,增加了其他股东购买股权的成本。因此,股东以拍卖方式转让股权是不允许的。《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当认购了公司的股权后也是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那么股东也是可以在持有股权后根据自身的情况将股权进行转让,那么在转让股权时也是可以通过内部转让以及拍卖的方式进行,所以说拍卖公司也是可以依法拍卖股份公司的股权,同时也可以拍卖上市公司的股权。
  
  
  


·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盗窃罪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刑法上的罪名了,可以说在您的身边也是经常会遇到一些盗窃的行为,所以说为了让刑法能够更加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所以对于刑法中的盗窃罪的条款也是在不断的进行着微调,那么刑法盗窃罪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


·《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当欠款人不愿意还钱时,借款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那你知道民间借贷是怎么起诉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怎么起诉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只有一方签字的借款合同生效么? 一、只有一方签字,借款合同生效么? 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双方协商后必须签字确认,然后才能有效。如果是单位合同,...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2、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


·被判了拘役需要罚款吗?
      一、被判了拘役需要罚款吗?被判了拘役还是需要缴纳罚款的,因为拘役和罚款都是法律的处罚方式,不能互相代替。1、判决书判处罚金的,应当缴纳。对于被告人无力承担的,可以申请法院延期或者减免。对于拒不缴纳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终生追缴。2、不缴纳罚金,不能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取得刑事...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欠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开庭 1、宣布开庭。 1)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职业、住所地(是诉讼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住所地;是法定代表人的陈述姓名、职业、单位住所地...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一、个人合法讨债的有哪些方法? 1、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


·疫情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疫情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不会被纳入到征信的黑名单,也不会存在着违约金的支付,《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
      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 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业务或行为,由证监会实施行政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行行业自律组织事后备案和负面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