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19了双方离婚还有抚养权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孩子19了双方离婚还有抚养权吗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二、协议离婚后双方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另行起诉。(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是针对不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在孩子年满十周岁的时候,孩子就有权利选择自己跟谁一起生活。一般人民法院判抚养权都是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哪方的条件比较有利于孩子以后的生长和发育,哪方一般就会有孩子的抚养权。
  
  
  


·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
      即使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也可以提起离婚,若夫妻两个协商已经协商好,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若双方协商无果,女方可诉讼离婚,直接向法院提起即可。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
      夫妻之间可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夫妻之间一般不可以看对方的手机信息,构成侵犯隐私权的情况之下,会侵害到他人权利。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或有公安派出人员持检查证明,对私人物品等,包括手机进行检查,否则其他人一概无权检查私人隐私信息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
      一、离婚时彩礼应返还多少?离婚时彩礼应返还一半左右,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返还额度的认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全额返还...


·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进行?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需要离婚的话肯定是需要将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进行分割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男方要求离婚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 根...


·货物寄存协议应该怎么写 大家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
      货物寄存协议应该怎么写 您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暂时进行保管。到了约定的保管时间以后,肯定还会对自己的物品取回的。货物在委托给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人保管的时候,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最好还是签订货物寄存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货物寄存...


·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一、婚外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子女监护人是如何设定的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


·一、男方出轨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男方出轨起诉女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法院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无过错方酌情多分,同时无过错方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认真沟通,改善交流的方式和态度,如一方有过错,建议诚恳的赔礼道歉。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


·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
      即使是作为非婚生子女,其实法律中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提供了比较全面的保护,也就是对于非婚生子女父母也是需要履行抚养义务的。而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同时,就要对抚养权作出处理。那其中当事人该怎么争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